9月21日上午,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在市政府一办公楼组织召开了“公证与金融机构业务协作座谈会”。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周练军主持座谈会,市司法局贝先明副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谭德良副局长应邀出席座谈会。长沙市麓山公证处陈利辉主任和长沙市担保协会、长沙银行、长沙市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二十几家金融机构的会长、董事长或者法务、风险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就公证机构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交流探讨。 首先,金融办副主任周练军阐述了召开此次座谈会的目的和意义。周主任指出:2015以年,中央强调要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金融行业与公证行业良性对接,推进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有利于实现调结构、去杠杆、防风险的总体要求,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市金融体系建设和法律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会上,长沙市麓山公证处祖千里副主任介绍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特点和优势,并就麓山公证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办理的情况以及在金融领域如何发挥赋强公证的作用做了详细阐述。随后,各金融机构的参会者踊跃发言,提出了一系列关注的焦点问题及建议。 市中院执行局谭德良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是一项科学的法律制度,是十八大以来倡导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部分,能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执行效力。针对金融机构代表发言中关心的执行难等问题,谭德良副局长强调,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是人民法院直接执行的依据之一,与法院生效判决书处于同等地位,一段时间内如果集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赋强公证甚至可以优先执行。 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贝先明就长沙市公证体制改革后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管辖区域、全国赋强公证办理的基本情况做了扼要的介绍。他指出,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体现了公证的预防性、准司法性等职能属性,各方面都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通力合作,把这项法律制度落地实处,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贝局长要求,公证机构应积极借鉴学习发达地区的经验,进一步拓展规范赋强公证业务,与法院和金融机构建立长期有效的对接沟通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公证机构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及稳定金融秩序的职能作用。 作为一家全新的公证机构,长沙市麓山公证处自成立之日起,始终致力于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和公证质量,一直把赋强公证的铺开和推广作为服务经济建设和民生保障的工作重点。我们将以这次座谈为契机,以务实创新的管理理念、优质精湛的专业团队、便民高效的服务模式,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有法律政策作为依据,有司法部门的鼎力支持,麓山公证处和金融机构聚力协作、谋求共赢,一定能开创前所未有的崭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