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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 两种情况要公证

来源: 今晚报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27
摘要:今晚报讯 (记者赵娜)大部分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姻的不信任表现,容易伤害双方感情,但是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夫妻因财产闹纠纷的案件,尤其是房产。本市房产行业业内人士丁祎然提醒市民,婚前购房时以下两种情况尽量选择房产公

  今晚报讯 (记者赵娜)大部分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姻的不信任表现,容易伤害双方感情,但是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夫妻因财产闹纠纷的案件,尤其是房产。本市房产行业业内人士丁祎然提醒市民,婚前购房时以下两种情况尽量选择房产公证。

  第一种情况: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对婚前房产进行公证,一旦双方感情破裂,对房产分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会对出资方不利。

  第二种情况: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公证为共有财产的,可以就房产双方所占的比例进行登记。当感情破裂时,双方可以根据公证的房产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需要提醒的是,办理公证的当事人要事先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以及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带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