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等突出矛盾,普陀法院探索服务便民新举措——推广速裁程序。 案多人少矛盾是近年来全国多地基层法院共同面临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矛盾。当前法院存案数量多,案件审判周期会很长,很难快速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诉讼成本。与此相对应的是,司法资源在处理纠纷中呈现的严重不足,所有矛盾进入法院的单一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 9月22日,上海普陀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了缓解案多人少等突出矛盾,普陀法院立足区情和法院实际,一方面扩容打造专业调解工作室,升级诉调对接;另一方面则探索服务便民新举措,推广速裁程序。 普陀法院副院长唐敏透露,自2009年起,普陀法院就开始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借力诉调对接中心的平台集聚功能,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构建起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考虑到该院受理的保险、商事、劳动、医疗、家事公证等领域的纠纷关系复杂、影响面较大,以及各类专业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在信息和专业方面的优势,通过诉调对接中心这一平台建立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使尽可能多的纠纷通过调解得到平息。 2015年以来,普陀法院在前期设立医疗、劳动等7个专业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又新成立了“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商事纠纷调解工作室”等专业调解工作室,对其进行扩容升级,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其中,普陀法院全国首创“诉讼与公证对接机制”,设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 唐敏说,继承纠纷是老百姓生活中较为常见的一类家事纠纷,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通常面临继承人众多容易遗漏及当事人明显隐瞒继承事实进行虚假诉讼等情况。为此,普陀法院设立“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将继承纠纷、婚姻家庭财产纠纷导入该工作室,由公证机构开展事实核查、证据调查等,并在基本证据清晰、事实调查清楚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由公证处出具相关公证文书并书面通知法院。记者了解到,该工作室成立以来现已成功化解纠纷55件。 另外,对于一些事实基本清晰、权利义务争议不大、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案件,普陀法院创新提出“速裁程序”。 例如在一起离婚纠纷中,原告石某因与配偶汪某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较大等原因,起诉汪某离婚。该案在普陀法院调解不成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民商事速裁程序审理。 唐敏介绍,适用民商事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间借贷纠纷、企业借贷纠纷案件;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上存在争议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纠纷案件;责任明确、损失金额确定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纠纷案件等。 “速裁程序案件审理周期短,一般一个月内审结;速度快,一般一次开庭解决、开庭后当场发放裁判文书;裁判文书清晰明了,针对争议直接裁决并采用格式裁判文书,速裁程序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据悉,目前在普陀法院整个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数占9.72%,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数占90.28%,实现了案件审理的第二次分流,减轻了法院的审理压力,也减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文/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 陈琼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