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足公证处为家住大足区龙水镇代某某及家属办理了《无偿捐献器官意愿书及家属知情同意书》的签名公证和其儿子夏某的《自愿接受肾脏捐献意愿书》的签名公证,并为其提供了公证法律援助。 据悉,申请人代某某的儿子夏某,经医院诊断患上了尿毒症,需要换肾,申请人代某某决定将自己的一个肾捐给儿子。为慎重起见,院方根据相关医疗程序,要求申请人办理相关器官捐赠公证事项后能进行换肾手术。大足公证处受理申请后,核实申请人反映情况属实,决定为其开通公证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费为其办理相关公证事项,并在办证当日利用下班时间及时出证,将公证书送到了当事人的手上,为当事人的捐赠手术赢得了宝贵时间。当事人代某某接过公证书时热泪盈眶,对公证处设身处地为群众的做法连连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