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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疑云——继承权放弃是被忽悠还是又反悔

来源: 海南特区报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13
摘要:杨阿婆提供的由公证处出具的其中一份公证书 阿婆求助:儿女“忽悠”我去公证处做公证,放弃遗产继承权 海南特区报讯 9月8日下午,今年70岁的海口市民杨阿婆拿着一份海口市椰城公证处的公证书来到海南特区报报社求助,称其丈夫去世后,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合伙

公证疑云——继承权放弃是被忽悠还是又反悔

杨阿婆提供的由公证处出具的其中一份公证书

阿婆求助:儿女“忽悠”我去公证处做公证,放弃遗产继承权

海南特区报讯 9月8日下午,今年70岁的海口市民杨阿婆拿着一份海口市椰城公证处的公证书来到海南特区报报社求助,称其丈夫去世后,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合伙“忽悠”她,让她放弃了继承丈夫财产的权利。对此,杨阿婆的妹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姐姐当初是自愿放弃继承权的,现在又反悔,就是“胡闹”。海口市椰城公证处公证员称,杨阿婆当初做公证时,经过一系列询问和笔录的程序,并且告诉了杨阿婆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杨阿婆无异议后,在公证员面前签字按手印了。

据杨阿婆介绍,她与丈夫吴阿公生有一儿一女,分别是姐姐阿冰和弟弟阿毅,两人婚后的共同财产为美兰区上坡村的一块面积为44平方米的宅基地。去年10月15日,吴阿公不幸因病去世。“我丈夫去世后,阿冰和阿毅两人就开始合伙‘忽悠’我,让我放弃了这块宅基地的继承权。”杨阿婆告诉记者,今年5月10日上午,阿冰和阿毅两人说要带杨阿婆去将土地证上的名字改成她的。没想到,阿冰和阿毅却将杨阿婆带到海口市椰城公证处,做了放弃吴阿公遗产继承权的公证,“我以为他们是把土地证上面丈夫的名字改为我的,就签字按了手印,我都没有认真看过公证书的内容,没想到他们联手‘忽悠’我,让我稀里糊涂放弃了继承权。”

记者在杨阿婆提供的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中看到,其与吴阿公共有的夫妻财产为一块面积为44平方米的宅基地,因吴阿公去世后,吴阿公拥有的份额为其遗产,由于吴阿公生前未留遗嘱,也未与他人订立遗嘱抚养协议。根据《继承法》,杨阿婆有权继承上述遗产,但她现声明自愿放弃继承遗产,并且签字按手印。同时,杨阿婆提供了两份公证书,一份是由她本人申请的,另一份是由阿冰姐弟两人共同申请的,其主要内容都是杨阿婆放弃吴阿公遗产继承权,由阿冰、阿毅两人继承。

公证员:杨阿婆阅读了相关文书,也明确表示自愿放弃继承遗产

那么,情况到底是什么样的呢?9日,为杨阿婆做公证的海口椰城公证处公证员齐有青告诉记者,杨阿婆已为此事找过他不下10次,就为了能撤销这份公证书。

齐有青称,杨阿婆等人当天到公证处做公证时,他按照正常程序,对双方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对双方进行了询问笔录后才做的公证。在签字按手印时,杨阿婆也阅读了相关文书,并不是像杨阿婆所说的没有让她看任何文书。齐有青说,他们受理了杨阿婆的公证申请后,杨阿婆也明确表示了自愿放弃继承丈夫遗产的意愿,他也明确告诉了杨阿婆,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9月9日上午,记者联系杨阿婆女儿阿冰时,杨阿婆的妹妹接通了电话,她表示阿冰目前暂时不在家。对于此事,杨阿婆的妹妹表示,当初是姐姐自己自愿放弃继承权并做了公证的,现在又反悔,就是“胡闹”。而记者联系阿毅时,阿毅表示随便杨阿婆怎么去闹,他管不着,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律师说法:即使放弃继承权,当事人仍拥有22平方米宅基地的所有权

律师隋鹤认为,如果公证书公证的内容不是杨阿婆当初真实的意愿,是在他人诱导等情况下,让杨阿婆签字按手印的,则公证书没有法律效力,杨阿婆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但是从目前的情形来判断,杨阿婆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本身有初中文化水平,能够读懂公证书上面的内容,所签署的各项公证文书,有法律效力。

在看了杨阿婆提供的相关材料后,隋鹤分析道,虽然公证书显示杨阿婆放弃了丈夫遗产继承权,但是杨阿婆依旧拥有地上建筑物的继承权利。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地上房产是杨阿婆和吴阿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杨阿婆拥有一半产权,吴阿公去世后,首先要把房产的一半分割给杨阿婆,剩余的房产再有由杨阿婆以及两个子女共同继承。至于宅基地使用权,一半也就是22平米是杨阿婆分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遗产。剩下的22平米宅基地,若杨阿婆放弃了继承权,则由子女法定继承。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