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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来源: 滨海时报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9-02
摘要:所谓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对他们是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主体须合格。1.协议双方应为夫妻关系;2.双方当事人须达

  所谓夫妻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方式对他们是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一种法律制度。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中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主体须合格。1.协议双方应为夫妻关系;2.双方当事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当事人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财产约定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1.夫妻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他人不能代理;2.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中一般不得约定财产完全归夫或妻一方。

  三、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不能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四、约定的生效问题。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一经设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只有在当事人缔结婚姻以后才能生效。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