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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可以更快地拿到公证书(一)

来源: 滨海时报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2
摘要:《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很多时候,申请人都是临时遇到需要公证的事项才想起来要申请公证,所

  《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很多时候,申请人都是临时遇到需要公证的事项才想起来要申请公证,所以都恨不得申请公证后能够很快取得公证书。尽管泰达公证处已经能够做到3至5个工作日发证,特殊情况的一般公证事项可当天办结,但往往由于申请人不了解申请公证时的一些细节,造成了申请时资料不足,审查时信息不准等延误办证的情况,影响了如期领取公证书。

  对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要心中有数

  每一位当事人因为所选择办理的公证不同,要求提供的材料也有所不同,但是会有一些最为基本的材料要提前准备充分。如果是个人申请,最基本的材料是身份证和户口本;企业法人申请公证,最基本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一般企业法定代表人都会委托单位工作人员代为申请,还要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从最基本的材料扩散开来,如果涉及房产,就要提供该房产的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是初始备案登记证明等相关的权属证明;涉及婚姻状况的,需要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判决书、民政局的婚姻状况证明及各类的查档证明;涉及死亡的,则包括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是派出所出具的销户证明;涉及各类证书执照的,应该携带这些证书、执照的原件;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而该公证事项允许其他人代理,当事人应出具委托书,受托人携带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通过上述的举例,也许您能够初步判断出自己所要带的材料有哪些了。对于自己所带的材料除了要携带原件外,应复印一套复印件交由公证处留存,这样也可节省办理公证的时间。

  善用网络减少奔波

  做到事半功倍

  一些当事人要申请公证时,因为第一次准备的材料不齐再回去补办。泰达公证处为了方便当事人,对于不是特别关键的证明文件,允许当事人现场通过传真、电邮等方式先提供复制文件或数字文件给公证员审核,待领取证书时再补交原件审核、复制、存档,但还是要影响领取公证书的效率。

  更多当事人一般都采取传统办法,先到公证处咨询,领取相关证明表格,到有关单位一一盖章以后再回到公证处申请受理,难免增加了奔波次数。对于这个问题,申请人不妨多利用网络资源来解决。一是通过公证处网站查找所办公证所需材料,对于不清楚的,可以网上选择公证员或与公证处咨询台电话联系询问,要注意的是,问清接待公证员的姓名,在将来申请时对号入座,还找这名公证员办理,避免不同公证员在一些环节细节把握上有可能略有差异造成的不便。二是按照提示在网站下载有关证明表格,个人申请一般只需要下载相关证明材料表格,如学历证明表、婚姻证明表、亲属关系证明表、出生证明表等等;而单位申请公证因为大量公证表单需要加盖单位公章,而公章又不便于携带出来,则除了下载上述证明表单以外,还需要先下载企业单位用的公证申请表、公证受理通知书、公证书领证回执,加盖公章后提交。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