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重庆全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工作,加强公证行业与人民法院的交流沟通,2016年8月4日下午,重庆市司法局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武警会议中心联合召开强制执行公证座谈会。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处处长苏福,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陈治元、副处长廖小燕,渝中、江北、九龙坡、渝北、北碚、永川等地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以及部分公证处主任共计20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处处长苏福首先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征求意见稿)》制定的背景进行了介绍,通报了全市各地法院对公证处出具的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的执行情况,高度认可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预防纠纷、节约司法成本的作用。随后,市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陈治元就重庆市公证机构2013年以来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情况进行了介绍。 会上,双方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征求意见稿)》的16个条款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交换了各自的意见。与会人员积极踊跃发言,各抒己见,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对公证处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出具执行证书以及执行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双方还就当前执行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探讨,达成了一致共识,并就以后工作中的双方信息互通、人员联系、文书送达等方面达成了一致。双方商定,将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工作交流,形成工作共识,共同推动全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工作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