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鼓楼区公证处多措并举,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公证执业行为,提升了公证行业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主任负责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调查取证制度、出证审批制度、重大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结案回访制度、纠纷调解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约束公证人员的执业行为,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明确公证人员的职责范围,禁止办人情证、关系证,坚决杜绝错假证;将公证责任与承办人的奖罚挂钩,严格落实错证追究制;集中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对已办理的公证案件进行自查、互查和重点评查,查找影响公证执法的各种因素,规范执法行为,增强公证公信力。 三是强化公开公正和阳光执法执业。专门制作公证法律人员监督台,公示服务内容、执业人员、联系电话、收费标准以及监督投诉电话,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的监督。开通绿色通道,对残疾人、老年人、低保户等困难弱势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援助,实行优先服务;对行动有困难的,坚持上门服务。 四是岗位练兵提高业务素质。制定培训计划,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运用观看讲座、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增强学习效果;积极参与省厅、市局举办的培训班、研讨班,进一步开拓视野、更新观念,理清思路;鼓励公证人员自学,提高学历层次,不断充实法律知识,提高公证队伍的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