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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公证处 开通“绿色继承”通道

来源: 镇江日报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7
摘要:随着《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及公安部、民政部不再为当事人开具相关证明等规定的出台,公证处以往仅凭当事人提供证明才出具公证书的办证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今社会的要求。近日,镇江公证处尝试运行“绿色继承”办证模式,通过前来咨询的其中一个继

  随着《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及公安部、民政部不再为当事人开具相关证明等规定的出台,公证处以往仅凭当事人提供证明才出具公证书的办证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今社会的要求。近日,镇江公证处尝试运行“绿色继承”办证模式,通过前来咨询的其中一个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线索,主动调查取证为当事人办理了几起继承公证。

  王女士父母亲过世,要继承父母生前房产,但要提交相关家庭情况证明,对王女士而言却有些难度。因为她在外地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去“举证”。幸运的是,公证处推出“绿色继承”服务,可以代替王女士取证,并为她办妥了继承公证。凭借这份公证书,王女士顺利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王女士感动地说,万万想不到,一次咨询就解决了这么多问题。

  镇江公证处通过多年工作实践发现,老百姓在申办继承公证时,总会遇到理不清的错综关系。公证人员在受理并理清复杂的法律关系同时,需要当事人收集并提供大量的证据和证明材料,对于并非专业法律人员的当事人,往往会不停地盲目到各处收集证明材料,有时辛苦拿到的材料还不能被采用,对于当事人来说,造成了大量人力、物力的损失。为此,公证处秉承“服务民生、为民解忧、让民满意”的宗旨和“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推出“绿色继承”法律服务,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只需要提交死亡证明等基本材料,其他证明材料由公证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调查收集核对并代为办理相关证后事宜。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人员以职业化的法律技能、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并代为办理等记名房产的过户更名事宜,当事人最大限度节省了人力、物力,切实享受到从提出公证申请到领取相关产权证书的一站式服务,打造一个方便、安全、快捷的继承公证办理平台。(张晓淑)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