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柳州讯 近日,柳州市公证处办理了该市首例“微信公证”,为柳州市某一被侵权企业出具公证书,完成全部保全公证程序,提供最有效的维权证据。 柳州市甲公司建立微信公众号,并在公众号上发表文章主推该公司系列产品。后来,甲公司发现南宁乙公司在其公众号上盗用、抄袭自己公司公众号中发布的产品图片与文字介绍,侵害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影响了甲公司的声誉,甲公司决定以诉讼方式让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在律师的建议下,甲公司向柳州市公证处咨询并提出保全证据公证申请,将证据予以固定以备向法院提交。 公证员在对甲公司的主体资格及与公证事项关联性进行审核后,制定了“微信公众号保全证据公证”方案。在公证现场,公证员现场监督甲公司的委托人打开微信公众号侵权文章的全过程,并由委托人进行全程录像,对其每一步操作过程都截屏打印。公证处随后出具了公证书,完成了全部保全公证程序。(傅永新 李承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