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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建立虚假公证“黑名单”制度

来源: 法制网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5-27
摘要:法制网讯(通讯员 李培友 刘伟)针对目前办证过程中的失信行为,沛县公证处建立了虚假公证“黑名单”制度,对于办理公证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当事人纳入到公证系统的黑名单中,日后当事人只要到公证处办理业务,系统都将跳出其失信的历史。 近年来,沛县

  法制网讯(通讯员 李培友 刘伟)针对目前办证过程中的失信行为,沛县公证处建立了虚假公证“黑名单”制度,对于办理公证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当事人纳入到公证系统的黑名单中,日后当事人只要到公证处办理业务,系统都将跳出其失信的历史。

  近年来,沛县公证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发现一些当事人失信行为,出现了一些假派出所证明、假死亡证明、假户口本、假户籍底档、假结婚证、假毕业证、假亲属关系证明等,甚至连公证当事人也都有“假”的。给公证的合法性、公正性带领了不良影响,同时也为公证员带来了执业风险, 稍有不慎,就会惹出乱子,引发社会矛盾纠纷。“

  出现虚假证明材料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嫌麻烦故意隐瞒。特别是在借位继承或转继承过程中,当事人为避免所谓的麻烦,当事人就隐瞒了死去的继承人的情况,或者避开了已知情的公证员找上其他不了解情况的公证员办理。像这种隐瞒继承人的情况还有很多,当事人或是法律意识淡薄,或是想钻法律空子,让公证工作更是如履薄冰;二是谋私利故意欺骗。当事人在办理委托卖房公证,前来办理公证的夫妻是假冒的。原来,当时这对夫妻要闹离婚,丈夫的证件都由女方保管。女方为了离婚多得财产,趁丈夫不在家时卖房转移财产。该女子找了个和自己丈夫很像的人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骗取公证书卖房子;三是处罚力度不够。公证机构发现假证时,没有处罚权,只能拒绝办证。在拒绝办理虚假公证过程中,公证员经常遭遇当事人的辱骂甚至威胁。

  为此,该县公证处在大力宣传公证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的同时,建立加大对失信人员的惩戒力度,建立一个健康有序的公证环境。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