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五一”劳动节来临之际,苏州市公证协会联合苏州市劳模协会在全国率先推出《苏州市劳动模范办理公证优待办法(试行)》,以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目前,苏州市共有全国劳动模范131人,省级劳动模范2092人,市级劳动模范3691人。根据《办法》,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本人只用提交劳模卡或与劳模称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在办理各类公证时费用均可以减免。 根据《办法》,公证事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全国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免除全部公证费用;省部级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减半收取公证费用;苏州市级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减免百分之二十的公证费用。公证事项按件收费的,劳动模范申请办理,免除全部公证费用。下一步,苏州市司法局、市公证协会将继续加强与市劳模协会的沟通交流,并广泛征求劳模意见,及时根据反馈信息对该《办法》予以修订完善。 近年来,苏州公证行业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以精准化、标准化引领行业发展,为苏城群众提供暖心服务。在全省率先出台《苏州市公证服务惠民承诺》、《苏州市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推行“老年人公证优待办法”、建立“公证助残爱心岗”、“周六固定值班制度”、“公证员提前到岗”等系列举措,为不同需求的群众打造私人订制的精准服务,减免费用50万余元,惠民力度全国领先。开通12348公证咨询热线和公证在线办理平台,建立同住建等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构筑“互联网+公证”服务载体,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