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1日电(王登科 张猛 何修义) 为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仲裁工作的意见》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在盐城全市公证处推介仲裁法律制度,加强仲裁与公证的沟通与联系。4月29日下午,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盐城仲裁委在盐城联合召开了全市公证处主任仲裁工作座谈会。会上,与会人员就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与推介、仲裁办案质量、仲裁裁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 市司法局副局长、盐城市公证处主任王永忠,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吕井冈出席会议,并就在全市公证处推介与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条款、积极参与仲裁办案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薛为民在讲话中向全市公证处主任介绍了盐城仲裁事业近两年的发展情况,指出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重大意义,并就如何建立仲裁与公证良性互动关系提出了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