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日报4月28日讯陈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父亲于近日去世,其公积金账户内有3.6万元未提取,作为家中独女,陈女士享有继承权。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历城区公证处为确保没有其他继承人选,要求陈女士开具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我爷爷1981年去世,已经顺利开具了死亡证明,但奶奶去世那一年的殡葬档案却被丢失了。”陈女士称,趵突泉派出所工作人员告知,1985年辖区内死亡人员档案已丢失,只能开具“档案遗失证明”,不能直接证明陈女士奶奶的死亡信息。 “派出所开的证明公证处不承认,于是我就到市公安局查询,可惜也只有出生档案。”陈女士表示,目前派出所、公证处互相推脱,而自己如果走法律程序则需要花费数千元。“我认为派出所应该实地进行调查,而不是一句‘不能办’就打发掉。”陈女士认为,档案丢失系派出所工作失误,不应由市民买单。 28日下午,记者致电趵突泉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证实辖区内1985年死亡人员殡葬档案已遗失,无法为当事人开具证明,其他处理途径需咨询公证处。随后,历城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告知,当事人应直接联络具体公证人员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