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工作人员根据房产中介的口授,开了错误的支票种类,导致合肥市民郑女士卖了女儿的房子却拿不到房款,数十万房款就“躺”在银行账户里。银行称,房主必须重新开一份公证和支票才能来取钱。但是郑女士的女儿目前已经远赴异国读书。“总不能让她因为这个马上回来吧?”郑女士说。 房子卖了,钱在银行取不出来 近日,郑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女儿今年1月份要出国,为了筹集出国所需费用,去年12月开始,她就将自家在政务区九重锦小区的一套56平方米的住房挂出售卖。 很快,一家名叫中墅地产的房屋中介帮他们卖了房子,但是房子写的是女儿的名字,女儿1月底就要出国了,而买家需要办理贷款,女儿没法等到贷款发放以后再签字。“当时我就不想把这套房子卖给要办贷款的,我想卖给可以一次性付清的买家,觉得这样才省事,但是中介说只要办理一个委托公证手续,让我代女儿拿款就可以了,我就相信了他们的话,签字了。”郑女士说。 由于工作较忙,郑女士将大部分事情都交给中介自行办理,但是当她拿着房管局的支票去银行拿钱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这钱取不了。“银行经理对我说,公证书上写的是要拿现金支票,但是蜀山区房管局给的是转账支票,所以他们没法让我取钱,我要取钱必须去公证处重新办理公证。我跑到公证处,工作人员说当初是中介让他写成‘现金支票’的,他们的工作程序本身没有错误。如果我要重新办理公证,必须由房主也就是我女儿重办,可是我女儿现在已经在新西兰了啊。” 郑女士说,自己再去找中介,中介就不理她了。“当初由于急着筹集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我家已经借了一笔钱,现在急着还钱却拿不到房款,这可怎么办?” 女子卖房子拿不到钱:弄错支票银行不许取款 经过协调,中介答应卖家条件 前日,徽商银行安庆路支行张经理告诉记者,他们必须在公证处和房管局所开的支票种类一致的情况下才允许取款,郑女士想取款必须去重新办理公证。“虽然支票的有效期很短,但是这笔钱放在银行是不会动的,郑女士办理了新的公证后再去房管局开新的支票就可以了。” 办理相关手续的衡正公证处汪主任则表示,这件事情比较特殊,当初估计是房屋中介的业务不熟悉或者疏忽,通过口授让工作人员开了错误的支票种类。考虑到郑女士女儿在国外,可以办理一个“跨国公证”,让郑女士的女儿在当地中国大使馆开个委托公证书,委托母亲办理就好了。 随后,记者也联系上了安徽中墅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张阳,他表示,自己其实也同意让郑女士做“跨国公证”,“因为郑女士的女儿年纪比较小,所在的城市没有中国大使馆,郑女士担心女儿去办手续不方便,不过我们现在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记者在跟郑女士一番沟通后,郑女士表示自己可以在新西兰办理“跨国公证”,但是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交通费用都应该由中介承担,因为这是中介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最终,张阳表示可以接受这个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