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先生最近有改善住房的需求,想将自己名下的一套50平方米的房产过户给儿子小贾后,再购买一套大户型的房子。贾先生本以为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也需要在银行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但是,当贾先生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咨询后,得知亲属之间办理房产买卖过户手续后,需要在公证机构办理一份亲属关系公证后,就可以免除资金监管,贾先生特意来到了泰达公证处咨询有关亲属关系公证的事宜。 案例二 张姐和刘姐是同事,五年前,张姐有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以当年市价100万元卖给了刘姐,刘姐也将100万元购房款项转到了张姐的银行账户。但由于张姐买房不足五年,以当时国家的政策,需要缴纳一笔数量可观的营业税,故张姐一直没有与刘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016年,国家变更了税收政策,二手商品房只需要满两年,便可以免征营业税,张姐和刘姐协商一致,认可近期办理该房产的过户相关手续,两人一同来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询问,工作人员告知二人,因为双方已经在五年前进行过房款的交接,只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一份《存量房交割完毕协议书》,即可以免除资金监管,二人一同来到了泰达公证处,共同询问如何办理上述协议。 公证员提示 自2016年2月后,来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公证的当事人日渐增多,上面两则案例也是笔者在日常接待中所遇到的比较典型的公证案例。两则案例都共同体现一个问题,即申请人都想达到免除银行资金监管的目的。案例一中的贾先生和小贾只需要办理一份亲属关系公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同时,申请人一方或双方需共同到场。在这里,《亲属关系证明》是本案的关键性因素,如何开具呢?《亲属关系证明》可以由派出所、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者申请人之一所在的单位人事档案部门开具都可以。 案例二中所需要办理的是一份《存量房交割完毕协议书》,房产出售方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买方只需个人到场即可,当然这里面最重要的是提交一份当年双方房款已经交割的证明,这里可以是双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是银行的转账记录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