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位中年男子分别搀扶着一男一女两位老人来到滁州市公证处,想申请办理一份赡养协议公证。 公证员热情接待了他们并进行详细的询问,原来这两位中年男子姓张,是兄弟俩,两位老人是他们的父母亲。据兄弟俩介绍:他们的父母现居住在滁州市龙蟠小区,去年初父亲因高血压突犯,左手落下了残疾,要专人照顾,而母亲也年事已高,平时兄弟俩经常回家看望,有时也轮流把父母亲一起接到各自家中照料,虽然兄弟俩忙了些,但父母精神也挺愉快。 可今年元旦后,弟弟一家因工作原因到南京江浦区生活居住,这样一来照顾父母的主要责任就落到了哥哥身上,几个月下来,哥哥有时也感到力不从心了,嫂子言语中也颇有怨言。 弟弟告诉公证员:我们兄弟两家关系一直很好,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兄弟之间的感情,因此经与兄嫂商量,准备各自分别把一位老人接到家中进行照料,在征得父母亲的同意后,弟弟准备把母亲接到南京家中生活,而父亲在滁州哥哥家中生活,为明确兄弟俩的责任与义务关系,双方就该项赡养达成了书面协议,同时到公证处申请公证。 从这件事情本身来讲,若双方当事人自愿无异议,是可以受理公证的,但在公证员与两位老人做询问笔录的时候发现两位老人紧紧的挤坐在一起,言语不多,让人感觉到郁郁不乐,这不禁引起了公证人员的警觉。于是公证员让子女回避到门外,对两位老人进行详细询问,原来两位老人不想分开,但不分开既担心子女不方便照料,又害怕会影响子女的工作,虽然勉强答应了,但内心很郁闷。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将老人的真实内心想法告诉了兄弟两人,兄弟两人面露难色,显得很尴尬。这时公证员适时跟进,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的劝导和教育: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仅是生活上的体贴更是精神上的慰藉,子女一定要尊重老年夫妇共同生活的意愿,不得强行分开赡养,希望他们尽量克服自身困难,要常回家看望、照料老人,妥善安排好老人的生活和家庭劳务事情,要让老人身心健康的生活。 最后,公证员拒办了该项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