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讯 记者余东明记者从近日举行的上海市东方公证专题学术研讨活动上获悉,自2007年至2015年近10年间,该公证处保全证据公证的年受理数由1221件增长至5691件,10年间增长了近4倍,这种增长幅度在所有公证事项中居于前列,其中,电子数据类证据如微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保全占保全证据公证数量50%。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党委书记、代理主任王兴和说,这一趋势与社会经济活动网络化、信息化发展潮流是相一致的。目前,保全证据公证的类型主要集中于在纠纷发生后针对侵权事实的救济型保全,而在预防纠纷领域的实践尚存空白,要尽力实现保全证据公证从单一的救济型保护模式向救济、预防兼顾的保护模式转变,将保全证据公证这一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做大、做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