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讯(通讯员 吉家佳 记者 邹伟) 日前,南京公证处在办理一件遗产继承公证时,意外牵出一段20年前的凄美恋情:因家人反对,一男子和心爱的人秘密领取了结婚证,但无法真正生活在一起,后精神失常自杀身亡。 当时,申请人来南京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称,被继承人的另一个儿子刘某在30多岁时已经死亡,未婚无子女。但承办公证员对此心里打了个问号。因为一般情况下,30多岁的人已经结婚生子的可能性较大。按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因刘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刘某如果有子女,则其子女可以代位刘某继承遗产。 公证员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刘某确实和一名姓张的女士领有结婚证。会不会是申请人故意隐瞒了继承人,想独吞遗产呢?公证员再次和申请人取得了联系。申请人依旧坚称刘某未结过婚。刘某就是因为家里人坚决阻挠其和张女士结婚,才精神逐渐失常,继而想不开自杀的。刘某死亡时,张女士想来吊唁也被拒绝。至于刘某和张女士怎么会有结婚证,他们也不得而知。 根据多年的办证经验,公证员感觉申请人不像是故意隐瞒继承人的样子,但是刘某的结婚证是不会撒谎的。事到如今,只有找到刘某的妻子张女士才能查出事情的真相。申请人也希望公证处能帮忙找到张女士核实,好尽快办好继承公证。 公证处核查人员根据刘某的结婚证中的地址,到派出所逐一查询张女士的下落。在查找到第三家派出所时,终于查找到了张女士的现住址。核查人员谨慎地核对了张女士的自然信息,确认张女士就是刘某的妻子。而且张女士是个热心人,在听清楚情况后,并没有计较“旧恨”,也愿意到公证处帮忙说明情况。 原来,刘某和张女士虽然瞒着家里人偷偷领取了结婚证,但由于家庭压力并没有生活在一起,也没有生育子女。刘某因此受到刺激之后精神失常,就更不可能再有子女。逝者已去,不管怎样,张女士“原谅”了刘某的家人。申请人也继承到了父母的财产,20年的“爱恨情仇”也因此告一段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