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家船舶公司所属一艘货轮因受特殊天气影响失去控制,在渤海湾将某公司海上采油平台周边的浮游设施损坏。随后,采油平台所属公司向海事法院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船舶自事故发生后一直停泊在天津港码头二十多天,货轮停航给船舶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避免更大的经济损失,在得到海事部门和法院同意的前提下,公司计划让船舶继续航行,但由于事故诉讼中还需要船舶公司提供船上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行驶路径、船舶雷达记载、气象云图、轮机日志、航海记事簿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而这些材料又是船舶航行运营必须随船携带的。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船舶公司派出代理人向公证处提出了公证申请。 根据所申请事项,公证员决定对该船舶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办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随后,公证员与船舶公司代理人登上货轮监督相关人员将船上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行驶路径、船舶雷达记载、气象云图、轮机日志、航海记事簿等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复印,公证处出具了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作为诉讼过程中所需证明材料。公证结束后,在征得诉讼方、法院和海事部门的同意后,货轮继续投入航行运营,为船舶公司最大程度地降低了经济损失。 【公证员提示】日常生活中,市民、企业、单位等常常会遇到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证件原件而办理不了相关事宜的尴尬。遇到这种情况时,办理一份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是最快捷、方便的解决办法——经过公证的复印证件等同于原件,在证书唯一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公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实现一证同时在多处使用的目的,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这种公证被广泛应用于民事和经济活动中。公证机构作为法定证明机构,公证证明是法定证明机构对需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的证明,具有无可争议的法律证明力,能够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使用,这是其他书证所不具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