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 饶俊华 通讯员 白雪晴)“全市目前有执业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184名,自2006年至今,市属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101.8万件。”3月15日,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在《公证法》实施十周年之际,向社会介绍首府公证情况。 据介绍,目前,乌市司法局有乌市公证处、乌市第二公证处、米东区公证处和亚心公证处4家公证处。十年里共办理各类公证101.8万件,为地方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办理公证业务2400余件,为保障民生援助惠民办理业务21.44万余件,公证项目包含涉外、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近百种,公证书发往美、英、法、德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进了涉外民事交往,在加强法治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市公证处、市第二公证处先后被授予“全国公证质量先进单位”、“部级文明公证处”、“自治区政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荣誉称号。 据了解,《公证法》自2006年3月1日施行,近年来,首府公证机构按照乌市司法局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公证法》,在公证法律服务中,首府公证机构认真办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公证业务,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