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人生几十年,证明一大串;身后若没有,可叫真麻烦;看看这两例,您得留心间。 市民邢女士来电:“1992年,我的丈夫在银行存了50美元现金。不幸的是,我的丈夫在三年后去世了。此后我曾多次带着结婚证以及丈夫的死亡证明想去银行把这50美元取出来,但是银行却要我提供遗产公证证明。本息相加总共才400多元,我去开证明最少也要花200多,实在感觉不太划算。” 邢女士介绍,那笔50美元现金是一个亲戚从台湾回家探亲时给孩子的压岁钱,上世纪90年代这钱也没处花,她的丈夫就去银行把这50美元存起来了,存了两年的活期,从那之后就没再动过。 三年后邢女士的丈夫去世,她就想去银行把这笔钱取出来。邢女士说:“我带着我们俩的结婚证和丈夫的死亡证明,多次去银行取钱,但银行表示取钱必须提供遗产公证证明。” 记者随后联系了山东省公证处,据工作人员介绍,像这样的公证证明最低需要200元。“这50美元连本带息一共也就400来块钱,我再去公证处跑一趟,说不定这400块钱还不够公证费的呢,实在是感觉划不来。”面对银行的要求,邢女士感觉很无奈,“不过是几百块钱的事儿,程序搞得有些太复杂了。” 邢女士表示,“我也知道遗产继承需要一定的程序,但有关单位应该考虑我们这样的特殊情况,毕竟金额很小,可否采取特殊的办法来对待,像这样无限期的存在银行终究不是事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