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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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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知识问答

来源: 湖南日报 作者:马越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2
摘要:问: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八年后仍是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答:按旧《婚姻法》是夫妻共有的,按现行《婚姻法》是个人所有的。 问:一方婚前购买的且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按揭房屋,是一方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答

  问: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结婚八年后仍是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

  答:按旧《婚姻法》是夫妻共有的,按现行《婚姻法》是个人所有的。

  问:一方婚前购买的且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按揭房屋,是一方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会判决归产权登记人所有,产权登记人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问: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脱离吗?

  答:父母与亲生子女的关系依法是不可以脱离的;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在符合相关条件时,依法可以解除。

  问:老年人想再婚,子女担心财产外流,极力阻扰怎么办?

  答: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将财产安排好,避免子女的误会,往往能得到子女的理解和支持。

  问:离婚后,3岁小孩归女方抚养,女方与他人再婚后,能否将小孩改随继父姓?

  答:夫妻离婚后,仍然是双方小孩的监护人,未成年人改名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

  ●财产继承篇

  问:独生子女的父母有必要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财产吗?

  答:一般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但父母可以通过遗嘱特别说明子女继承所得为其个人财产,这就可避免子女因婚姻出现风险导致财产外流。

  问:父母立了遗嘱指定房屋归小儿子继承,小儿子认为房屋到手了,对父母不像以前那样孝顺,让父母很伤心,请问立了遗嘱能否反悔?

  答:可以,遗嘱人生前可以变更或撤销遗嘱。

  问:遗嘱有哪些形式,律师代写并见证的遗嘱与公证遗嘱效力的区别?

  答: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律师代写并见证的遗嘱与普通的代书遗嘱同等效力。

  问:房主去世后,房子属于配偶所有吗?

  答:不一定,一个人去世后,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问:私生子有继承权吗?

  答:有继承权。

  ●经济生活篇

  问:房屋买卖过程中,卖方要求先付款后过户,买方要求先过户再付款怎么办?

  答:双方可以约定,购房人将房款提存于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待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由公证处将购房款付给卖方,从而避免双方的风险。

  问:房屋出租后,承租方下落不明,并拖欠租金怎么办?

  答: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相关违约责任并办理公证,届时出租方可自行收回房屋。

  问: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方为涨租金故意拒收租金以造成承租方违约,该怎样应对?

  答:将租金提存于公证处,让出租方不能以此为借口造成承租方违约。

  问:借钱给别人,超过多长时间不还将不受法律的保护,有没有补救措施?

  答:通常情况下是两年,起诉、送达公证等方式可以使时效中断赢得维权时间。

  问:借款合同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怎么回事?

  答:办理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务人如果不还款,债权人不需要打官司,可以凭公证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证文书相当于债权人已经胜诉的法院判决书。

  ●证据保全篇

  问:手机短信能不能办理公证作证据使用?

  答: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自己手机上的信息可以办理公证作证据使用。

  问:偷拍偷录的证据是否有效?

  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偷拍偷录的行为不违法,则所拍录的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问:楼上邻居家水管破裂渗水,造成自家财产损失,类似情况如何取证维权?

  答:可以请公证处对现场情况通过清点、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以便用于维权。

  问:被别人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诽谤,如何取证维权?

  答:可以申请公证,在公证处的专业人员指导下,收集、固定证据用于维权。

  问:自己的商标被别人假冒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公证,通过购买商标侵权商品等方式收集、固定证据用于维权。

责任编辑:马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