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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做生意碰上高利贷 求助公证后恍然大悟

来源: 中国江苏网 作者:苏明龙 人气: 发布时间:2015-07-17
摘要:中国江苏网4月13日讯 2015年3月,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公证员侯峰接待了一位姓陈的先生。陈先生经营一家小服装店,去年年底,他因进一批新服装需要资金周转,于是通过中间人介绍,向一位资金出借方借款20万元,双方约好三个月归还。借款当日,对方扣除4000元后

  中国江苏网4月13日讯 2015年3月,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公证员侯峰接待了一位姓陈的先生。陈先生经营一家小服装店,去年年底,他因进一批新服装需要资金周转,于是通过中间人介绍,向一位资金出借方借款20万元,双方约好三个月归还。借款当日,对方扣除4000元后,让陈先生打了张20万的欠条,并且约定了利息和罚息。

  三个月后,因陈先生的回笼资金还没到位,就提出想续借一下。对于陈先生的请求,出借人表示同意,但却要求打一张26万元的借条。20万的资金,短短三个多月,就变成了26万,陈先生想咨询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听完陈先生的介绍后,侯峰告诉他,根据法律规定,其和出借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在这笔借贷中,对方直接扣除的4000元应从本金中扣除,此部分不应再计息,且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那么,陈先生现在要做的就是保留证据,公证员建议陈先生先向出借人了解确认所欠款项的计算方式,然后对这个计算方式及出借过程进行证据锁定,证据保全的过程可以办理公证。听了公证员的建议后,陈先生恍然大悟。柴东明

责任编辑:苏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