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国家信访局对在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民生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加大了跟踪督查力度,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一批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事项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对这些问题的公开曝光,旨在以案释法、以案说理,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倒逼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能,切实解决好群众信访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这5起案例是: 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回迁安置信访问题。2014年4月,郭某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其祖父母住房2010年因鉴定为D级危房被宽城区政府拆除,双方签订的安置协议一直未能得到落实,涉及居民3000余户,要求尽快兑现安置承诺并予以回迁安置。经中央信访督查组实地核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宽城区政府前期对项目论证不够充分,后期又受资金、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致使最初承诺的回迁安置方案一直没能落实,部分群众反映其利益未得到保障。根据督查督办意见,地方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长春市纪委、监察局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宽城区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时任宽城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宽城区城开公司有关负责人分别作出了行政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二、安徽省广德县部分采矿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和环境污染信访问题。2014年2月,江某向国家信访局写信,反映该县牛头山石矿放炮将其房屋震裂,变成危房,严重影响其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环境污染,要求解决。经中央信访督查组实地核查,信访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广德县国土、环保等部门对辖区矿山开采和环境问题监管不到位,对部分采矿企业违法违规生产查处不及时,危房搬迁安置和环境整治工作进展缓慢,部分村民住房安全隐患较大。新杭镇政府办理信访事项不够规范,答复意见书要素不全,相关法律依据适用不够准确,未将答复意见书及时送达给信访人。根据督查督办意见,地方积极推进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同时,广德县纪委、监察局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县国土局有关负责人、时任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以及新杭镇政府2名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新杭镇政府2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了行政警告处分。此外,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各有1名干部因已另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三、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化工企业偷排污水和臭气信访问题。2015年6月至8月,胡某先后4次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乐平塔山工业园有40余家化工企业,长期存在偷排污水和臭气等问题,对周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经国家信访局交办和跟踪督办,信访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乐平市环保局、塔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环境监管不力,排查环境污染隐患不深入,查处违法行为不及时,督促问题企业整改不够到位,致使园区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引发群众多次信访,甚至发生了聚集事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督查督办意见,地方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积极办理相关信访事项。同时,乐平市纪委、监察局对7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乐平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塔山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乐平市环保局2名有关负责人及塔山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作出了行政警告处分;对乐平市环保局2名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了行政记过处分。 四、广东省阳江市政府干部强占农地信访问题。2015年2月,阳江市江城区冯某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阳江市政府干部黎某登和黎某来在无合法手续情况下强占该村农户水田10多亩,用于建造别墅、酒店、停车场等设施,要求查处。经国家信访局转送和跟踪督办,信访人反映情况属实。2010年至2014年,黎某登、黎某来等人在未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多次占用当地旅游公司用地或村集体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建设饭店及停车场等。阳江市国土资源局海陵国土资源所、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有关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疏于监管,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到位,信访人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后,也未能得到及时处理,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督查督办意见,地方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阳江市纪委、海陵区纪委对4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黎某登、黎某来进行了立案审查;对阳江市海陵区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作出了党内警告处分。 五、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工业园企业水污染及农田被淹信访问题。2014年8月以来,王某两次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近年来安岳县政府因建设工业园抬高河床致使农田被淹,引进的企业排放污水,使河水、地下水受到污染,群众用水困难,要求处理。经国家信访局转送和跟踪督办,信访人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安岳县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对安岳县工业园区企业的监督管理不严,致使个别企业超标排放,加剧了岳阳河下游河道污染,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后,管委会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污染问题未得到妥善治理。安岳县水务局、龙台发展区管委会和城北乡在油坊村、离山村供水主管道工程建设、岳阳河左岸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中,工作措施不力,工程进展缓慢,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督查督办意见,地方加大了整改落实力度。同时,资阳市纪委、监察局及安岳县纪委、监察局对9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龙台发展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安岳县政府有关负责人、龙台发展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作出了行政记过处分;对安岳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以及龙台发展区管委会环保分局主要负责人、龙台发展区管委会规划和建设分局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时任城北乡党委主要负责人作出了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时任城北乡相关工作人员作出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杨姣姣
0 我要评论
网友评论 共0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