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出台又一次将房地产中介推向了风口浪尖。产中介乱象有哪些?“意见”将如何治理房地产乱象?这些成为每一个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乱象丛生 1.发布虚假房源 目前,部分中介机构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房源,以低价、位置优异等优势条件吸引客户,但在客户前来咨询时,却以已经卖掉或产证压在银行暂时拿不出来等为由,建议客户不要购买,进而推荐其他房源。 2.为“洗白” 黑中介频繁改名 此前,一名大型中介公司的中介人员曾向媒体表示,很多时候公司更换名字,是因为那些中介公司被告上法庭,名声已经臭了。“名字臭了就换一个名字,人还是那拨儿人。” 日前,有媒体记者实地走访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现象。位于北京朝阳区的某小区内,一些业主手中有几套房,为了省心将房屋一次性租给房产中介公司,由他们向外转租。当地居民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的房产中介乱象是“出了名的”,记者也发现,这一地区周边的“黑中介”现象虽被一些媒体报道过,但是,一些曾有“案底”的中介公司仍在改头换面继续营业。 3.诱导买卖双方签委托买卖协议 “中介诱导我签委托卖房过户协议,没想到却让我面临诸多风险。”市民孙先生日前向媒体爆料,其此前通过中介公司出售自己名下一套60多平方米的物业,该中介告诉孙先生,只要他和中介签一个委托过户协议,他们会代理完成所有交易过程,孙先生只需要坐等收钱就可以了。“第二天,中介说有买家看中了我的房子,并转给了我5万元,说是对方给的定金。” 随后,孙先生的朋友告诉他:“这个合同会让我承担巨大风险,比如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把我的房产卖掉,还可以拿我的房产作抵押”。鉴于此,孙先生向相关中介提出要取消上述委托协议。然而,该中介却告诉他,若孙先生要取消上述委托,除了要返还5万元定金外,还要根据合同再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孙先生为此气愤不已。 此外,有的中介为实现“高评套贷”,甚至向银行员工行贿。2014年6月到2015年3月,苏州某银行职工顾某因收受多名中介贿赂90余万元,抬高客户信用等级,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 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房地产中介乱象已经到了不得不治的地步。此次“意见”出台,将如何有效规避房产中介乱象,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下面我们来听听专家的解读。 专家解读 核验机制 根治“假房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高志勇表示,在整治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方普遍反映对中介机构发布房源信息、中介服务收费、提供金融和涉税服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环节暴露出来的问题,亟待进一步从制度层面予以规范解决。 高志勇指出,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前,要进行房源信息核验,编制房屋状况说明,确保房源真实存在可交易。已交易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要在2个工作日内,从各类发布渠道上撤除。具体来讲,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销。 将中介机构纳入监管体系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主任科员孟萍说:“之前,从金融部门来讲,主要是对金融机构提出要求,要加强对他们获取贷款的首付来源的核查。如果是从其他渠道以贷款的方式而不是自有资金的话,我们要求金融机构坚决不允许再给他们发放贷款。现在,通过这次的《意见》,我们把中介机构也一起纳入到监管体系里面。” 此外,新规为全面整治“黑中介”挥出了利剑,尤其是提出的“黑名单”制度,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更从源头上明确了“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提高准入门槛 打击“黑中介”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研究员、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秘书长赵庆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假房源现象非常突出,非常普遍,特别是在一些公共的房地产门户网站上面。“意见”出台具体措施向假房源开战,具有划时代意义。 链家研究院的研究人员也建议,要使房产中介行业彻底摆脱“黑中介”的帽子,就要从制度根源下功夫:“要从根源上治理‘黑中介’,还需要建立起行业准入门槛,实行考试执照制度,要建立起独家委托机制下的信息专属保护机制,使经纪人从过度竞争转向合作,不断提高职业化水平,才能真正走向‘白中介’。” 规范中介金融服务 “首付贷”违法 《意见》规定:中介机构提供住房贷款代办服务的,应由委托人自主选择金融机构,不得将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捆绑;中介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向金融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佣等费用;金融机构不得与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中介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赵庆祥表示,“意见”中关于房地产金融服务的要求,目的不是阻断房地产中介与金融服务联系,强调的是中介机构不得提供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意见”将“首付贷”明确为违法违规的金融服务,房地产中介机构不能再碰这条“红线”。 处罚案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杨佳燕介绍说:“2016年8月,南京力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力图地产)在媒体上公开宣传以18万元和30万元的价格包买有关楼盘商品房。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南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取消其网签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记入信用档案。”这是相关整治工作中,各地查处的一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案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意见”分为三大方面16项措施,针对当前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存在诸多顽疾“对症下药”,发文部门之多、涉及范围之广、采取措施之全、实施监管之严都是空前的。在缺少行业准入和行业立法的前提下,为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加强中介管理注入一剂强心剂。 (张鑫 李欧整理编辑 来源:法制日报、央广网、中国新闻网、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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