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学术代表团已赴荷兰海牙,26日出席南海仲裁案与国际法研讨会。在南海仲裁结果即将公布的重要时间,在国际法庭所在地召开的此次会议无疑具有特殊意义。 30余名专家学者强烈质疑南海仲裁案 会议由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与莱顿大学(Universiteit Leiden)的格劳秀斯国际法研究中心(The Grotius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Legal)合办。从目前获得的消息,有来自荷兰、印度、美国等30多名国际法专家,包括国际法庭前法官参加。 中国专家曾指出,单就法律而言,菲律宾提交的诉讼书看似有理有据,实则打了多处“马虎眼”,中国在南海问题上于法占理。然而在中方作出“不参与”的立场,对仲裁做出排除性声明后,除了未参与仲裁程序中的证据征集过程外,亦未对仲裁案的合法性做出实质诉讼动作。 所谓仲裁“诡异之处颇多”菲用意险恶 在这场由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和荷兰莱顿大学格劳秀斯国际法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研讨会上,美国国务院前法律顾问亚伯拉罕·索费尔指出,中国已按照《公约》规定将海域划界等争端排除强制仲裁,中国拒绝菲律宾将南海争端提交仲裁有坚实的法律依据,被强行推进至今的南海仲裁“极不明智”。 英国外交部前法律顾问克里斯·沃默斯利指出,仲裁庭未能在基于事实的客观基础上判断菲律宾诉求所掩盖的真实争端。他说:“海洋地物的地位与领土主权和海域划界密切相关,而仲裁庭没有认识到南海问题的根本性争议是主权问题,对南海海洋地物地位的判定,只有在相关主权问题解决后才可能给予合理的解答。” 台湾海洋大学海洋法律研究所教授高圣惕指出,南海仲裁“诡异之处颇多”,菲律宾精心包装的诉求看似单纯,实际上蕴含着极其险恶的用意,是以打压中方行使主权、伸张菲方主权主张为目标;而仲裁庭却装聋作哑,将明显不是《公约》适用、已被中方排除强制解决程序的争端送入实体审理阶段。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首席专家易显河指出,仲裁庭的管辖权裁决无视对中国有利的已有判例,荷兰籍仲裁员松斯和法国籍仲裁员科特不做解释就改变他们曾经发表过的对中国有利的观点,违背了国际法治中“法律一贯性”的重要原则。 民间意见书回响大专家:仅可作参考 此前,香港及台湾的民间团体分别就仲裁庭合法性以及太平岛的岛屿地位向仲裁庭递交法庭之友意见书,引发不小反响,然而法庭之友意见书仅可作参考文件,北京专家称,是否采用仍需看仲裁庭的意思。 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两份意见书提出的质疑可谓正中仲裁庭痛处,却难以发挥决定性作用,实在可惜。该人士认为,中国难出法理牌,一是仲裁案已不单纯是法律问题,亦受政治因素左右;二是国际法规则主动权依旧掌握在西方国家手中,中国目前法律实力不足。 即使中国坚定不参与、不接受的立场,仍难以避免仲裁案预计非常不利的结果带来的巨大压力,业内人士预计,仲裁案或将引发新一轮利益相关国的南海侵权高潮。 如何解局,对中方来说有相当难度。消息人士透露,此次研讨会将是一场国际法制的大评议,探讨中国在国际法上讨论历史权利是否有根据、仲裁庭在南海案中是否有权裁判等诸多关键问题,可能预示中国打算出手揪出仲裁案的法律漏洞。 专家:强制仲裁无益于解决南海争端 在对仲裁庭管辖权裁决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的同时,与会专家也认为,强制仲裁对解决南海争端有害无益。仲裁庭的所作所为破坏了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的可信度,甚至可能产生更加恶劣的影响。 曾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主席的拉奥·佩马拉朱指出,菲律宾要求仲裁庭就南海个别岛礁的海洋权利作出裁决。仲裁庭即便作出裁决,也仅仅是“真空中抽象的学术操练”,对南海争端的解决并无实际价值。 对于南海强制仲裁对国际法尤其是《公约》造成的严重伤害,索费尔深表担忧。他说,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本应尊重国际条约自身的限制和主权国家的保留,而仲裁庭却宣称对菲律宾“人为制造”的诉求拥有管辖权,这已破坏了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的可信度。南海仲裁的现实后果不仅严重侵犯有关各方的实际利益,甚至可能产生更糟的影响。 国际法院前法官阿卜杜勒·科罗马告诉记者,国家同意对强制性仲裁来说必不可少,《公约》的强制性仲裁及其他强制程序均应严格建立在国家同意基础上。他说,南海仲裁庭必须首先保证其管辖权不存在任何疑问,才能进入实体问题审理,否则裁决不可能有效。 莫让国际法治遭受重创 对于南海强制仲裁对国际法尤其是《公约》造成的严重伤害,索费尔深表担忧。他说,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本应尊重国际条约自身的限制和主权国家的保留,而仲裁庭却宣称对菲律宾“人为制造”的诉求拥有管辖权,这已破坏了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的可信度。南海仲裁的现实后果不仅严重侵犯有关各方的实际利益,甚至可能产生更糟的影响。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柳华文同样指出,整体和长远地看,不合实际、不符合国际法及其适用范围的事情,对所有国家都不利。他说,今天菲律宾单方针对中国滥诉,明天同样的强加于人就可能发生在其他国家间;今天仲裁庭作出不符合事实和法律的裁决,明天同样的错误就可能出现在其他的领土或海域纠纷中。 国际法院前法官阿卜杜勒·科罗马告诉记者,国家同意对强制性仲裁来说必不可少,《公约》的强制性仲裁及其他强制程序均应严格建立在国家同意基础上。科罗马是1973年至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非洲代表团团长,正是这一有160多个国家参与历经9年的会议最终产生了《公约》。他说,南海仲裁庭必须首先保证其管辖权不存在任何疑问,才能进入实体问题审理,否则裁决不可能有效。 协商谈判才是正道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中方所主张的通过协商谈判和平解决南海争端的立场才是正道。索费尔以美国和加拿大之间的边界争端解决过程为例,说明强制程序并不是解决争端的主要途径,更不是唯一和首选途径。他说,美国和加拿大自1812年战争以后存有10处边界争端,两国对过于复杂、牵涉太多因素的争端坚持通过协商解决。 索费尔说,美国过去不曾、将来也不会将类似菲律宾诉求的争端提交国际仲裁,但近期却反复要求中国遵守仲裁庭裁决、支持所谓“法治”。美国应回到中国所主张的正确轨道,敦促菲律宾返回谈判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