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从家族长辈手里拿到两张1952年的土地房产证,是我父亲和他兄弟姐妹的,想知道旧证是否还有效力?作为后人是否还能拿回来 ?”7月7日,原籍中山火炬、50多岁的欧伟政找到本报记者,一同前往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咨询。经工作人员鉴定,欧伟政所持的土地证只可以作为重新确权的佐证,不过村集体若已将土地重新分配,就无法再要回了。 祖籍中山的父辈 留下两张上世纪50年代的老土地证 欧伟政将两个精心装裱、镶上镜框的泛黄证件小心翼翼地从红白蓝袋子中拿出来,展现在工作人员和记者眼前。 一共是两张土地证,一张四尺见方,一张和普通荣誉证书般大小,两张土地证都用毛笔小楷填写。 在那张大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上,抬头标注为“广东省中山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写明是第四区沙边乡泗门村居民欧润棠等五人所有土地,共计九段十二亩二分三毫,房产共计房屋三间,“均作为本户全家私有产业,有更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特给此证。”落款是中山县建县以来的第一任县长——“谭桂明”的红色签名。 土地证上还写明9块土地和3间房产的坐落、种类、地名、亩数、四至等。 另外一张“中山县第四区沙边乡临时土地证”上,写明欧伟政的父亲欧润棠拥有三块土地共计四亩八分多,上面盖有沙边乡农会主席、沙边乡乡长的印章,落款日期是1952年5月1日。 欧伟政告诉记者,欧润棠是他父亲,新中国成立后家里穷,带着一个弟弟去了韶关讨生计。这么多年过去了,“去年,我堂妹才从韶关家中找出这两张土地证,说估计没用了。”欧伟政想弄个明白,就来到中山,如今他的姑姑和叔叔仍居住在火炬开发区的泗门村。 这两张土地证涉及十几块土地和几间房产,欧伟政特别想知道,土地证是否还有效?如何办理确权? 土地房产重新确权 先要跟村集体沟通看看是否分配了 “这里写着所有人是村民欧润棠、欧润昌等人……”抹去镜框上的灰尘,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仔细辨认土地房产证上面的字迹。经检查确认后,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证件经过土地改革之后,只能证明当事人当时曾经拥有过这些房产和土地,目前只可以作为重新确权的佐证。” 据了解,欧伟政所持证件的发证日期为1952年,此后中山经历了农民土地所有制转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改革。“当年进行了《土地证》更换,之后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欧伯想拿回土地和房产,建议办理土地房产重新确权。”该名工作人员表示,重新确权,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由于经历土改,土地已属集体所有,如果村委已将这些土地重新分配,那就意味着欧伟政拿不回来这些地的使用权了。 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欧伟政的情况,可按历史宅基地进行确权,一些华侨对房屋、土地的确权就是这样做的。“最近我们也刚刚帮一位华侨办理了一宗房产的确权,房产始终没有拆除,经过村委会确认和签字后,接下来按程序一步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