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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司法责任制之思考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2
摘要:推行司法责任制,需要很多配套制度的运行,真正实现司法责任制,还应从减轻法官负担做起。北京法官马彩云遇害事件为我们敲响警钟,推行司法责任制,需要很多配

  推行司法责任制,需要很多配套制度的运行,真正实现司法责任制,还应从减轻法官负担做起。

  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法官员额制的实施也迫在眉睫,这也是贯彻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因为只有让审理者裁判,才能实现让裁判者负责,但是仅仅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就能让裁判者负起责任吗?北京法官马彩云遇害事件为我们敲响警钟,推行司法责任制,需要很多配套制度的运行,真正实现司法责任制,还应从减轻法官负担做起。

  推行司法责任制,法官需要具有排除审理案件干扰的能力。在法院内部,有不同的审判部门,还有执行部门和信访窗口,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才能实现司法工作的良性运行和公正高效,法院内部应体现出分工的不同。既然法院内部各个部门职能不同,就不能让主审法官包打天下,没有违法违纪,牵涉案件的信访投诉,由信访部门直接处理,如果每个案件一有信访都要承办人接待处理,他无法排除审理案件的干扰,就会瞻前顾后。作为法官,不能以牺牲法律效果来绝对满足社会效果,否则就可能出现差错。因此,如何科学界定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需要更大的法律智慧,也需要从法律上进行界定,否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就会让法官无所适从。只有让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更多地考虑法律效果,才能集中精力提高审判水平,更好地排除干扰,承担起司法的责任。

  推行司法责任制,法官需要不为自己的安全担忧。在我国,虽然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在司法实践中,是法官负责审理具体的案件,所以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结果不满意,投诉或敌视的是具体承办案件的法官而不是法院整体。尤其在家事案件审理中,感情因素与财产因素纠缠在一起,容易发生暴力事件。如果法官因为审理案件会有生命危险,如何能使法官安心工作,承担起司法的责任?在我国当下,除了暴力伤害法官外,在网络媒体上辱骂法官的事件也层出不穷,但少人替法官申冤或澄清,更没看到以诽谤或藐视法庭罪在中国处理的先例,这极大地伤害了法官的尊荣感,使法官缺乏应有的社会认同。为法官减轻负担,不仅仅是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减轻其工作上的负担,也包括对社会正面引导和强化制度保障,减轻法官的心理负担和生存压力。

  推行司法责任制,需要减轻法官的业外工作负担。司法责任制是促使法官勤恳敬业公正廉洁的要求,更是审判工作的需要。但是应当看到,目前在法院工作中,法官还有很多审判外的工作要做,还有很多社会性的工作去做,还有很多会议要开,有很多创建或共建活动要参加,法官不仅是个法律人,还是个社会人。但是术业有专攻,工作有分工,强调法官的司法责任制,需要更多的时间保障法官去学习钻研业务,去集中精力审判,而不能顾此失彼,偏离了工作重心。因此,减轻法官的业外工作负担,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基本要求,更是服务审判、保障审判的需要。这也是目前法院最能做到的事情,应该尽早落实,这样才能体现对法官的最基本尊重。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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