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设六个考区:主城考区、万州考区、黔江考区、涪陵考区、北碚考区、永川考区。其中,主城考区设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等七个考点。 放宽地区:重庆市所辖县及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 报名流程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司法部网站(网址:),进入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道,在报名平台页面“报名地”选择“重庆市”,按照要求、流程及步骤完成报名: 1、填写个人信息 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填报虚假不实信息的,按照规定给予报名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上传照片 须上传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证件照片,系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还须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系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还须上传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 (1)电子证件照片 ①本人近三个月内2寸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双眉; ②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背带(吊带)衫照、佩戴首饰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型照,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 ③电子照片类型为jpg格式; ④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⑤电子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40KB至100KB之间;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注意妥善保存。 (2)户口簿电子照片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的大小在100KB至500KB之间,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放弃享受放宽政策的,无需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 (3)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格式证明电子照片的大小在100KB至500KB之间,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 3.照片审查 司法行政机关将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在照片上传后及时登陆司法部网站查询审查情况。未通过审查的,须及时更换上传照片以待重新审查,直至符合要求。拒不更换上传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4.交纳考试费 通过照片审查的,应当按照支付流程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为240元/人。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考试费交纳成功后,可以打印报名凭证。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须牢记登录密码,以便下载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9月12日至9月23日工作日期间,可以到重庆市司法局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考试费收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4号;联系电话:023-67086091。 5.下载打印准考证 9月9日至9月23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以彩色打印为宜),打印的准考证必须清晰完整。 其它事项 (一)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内容、方式和科目、试卷参考答案异议、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等内容详见司法部公告。 (二)本公告在司法部网站、重庆司法行政网、西部律师网、重庆司法鉴定网、重庆市司法局官方微博等发布。 (三)重庆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四)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23)67086070,67086068,67086199,67086071;工作日期间每天09:00-17:30。 2.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10)88177421,88177422;报名期间每天09:00-18:00。 3.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23-63633602;工作日期间每天09:00-17:30。 4.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3)88517388;工作日期间每天09: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