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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律团体:菲无权提仲裁 程序错误无约束力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2
摘要:针对海牙常设仲裁法院12日将就菲律宾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发布最终裁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郑若骅11日质疑,国际法庭对南海争议没有管辖权,因为根据《联合国海洋

港法律团体:菲无权提仲裁 程序错误无约束力

  图: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郑若骅11日质疑,菲律宾未有就南海作协商就提请仲裁大公报记者林少权摄

  大公网7月12日讯 (记者朱晋科 李淇)针对海牙常设仲裁法院12日将就菲律宾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发布最终裁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郑若骅11日质疑,国际法庭对南海争议没有管辖权,因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菲双方应先进行友好协商,但菲方未有协商就提请仲裁,而且《公约》还涉及主权国家的保留。

  熟悉国际仲裁法律的资深大律师郑若骅指出,《公约》中第280-283条写明,当争议双方同意使用某种方法处理争议后,就有责任遵从这个共识,中国与东盟曾在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同意透过协商解决争议,但菲律宾未有协商就提请仲裁,“目前《宣言》仍在实行中,当这个程序在进行中时,双方都没有权力提交仲裁,而没有走(协商)这一步,在法律层面上讲,仲裁庭对该案是没有管辖权的。”

  郑若骅又称,《公约》第298条提到,允许当事国对涉及海洋边界划分、历史性海湾及主权等三个方面的争端作出保留,即上述几点完全不受《公约》制约,而中国在2006年已就保留作出声明,将针对相关争议的强制仲裁程序排除在外。

港法律团体:菲无权提仲裁 程序错误无约束力

  图: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11日指,日前已去信仲裁庭指法庭对南海争议没有管辖权大公报记者李淇摄

  海牙仲裁庭12日将就菲律宾与中国的南海问题争议作出裁决。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8日去信仲裁庭,指法庭只是单方面就南海争议仲裁,直言法庭对南海争议没有管辖权,无论12日的判决如何,都对中国没有约束力。

  中国表示拥有黄岩岛主权,而菲律宾则称该岛是一块石。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马恩国11日就“南海主权争议”仲裁提出质疑,指出黄岩岛与中国管辖的永兴岛海事权重叠,属于海洋板块边界争议,加上潮退露出物、该岛海洋捕渔权等都涉及主权争议;惟仲裁庭对国家主权,以及海洋板块边界争议都没有审判权,故认为不论结果如何,裁决皆属无效。

  仲裁程序错误无约束力

  基金会高级顾问、大律师简福贻就指出,南海自古以来是中国管辖的海事区域,批评仲裁庭没有就该领土的历史角度出发,若坚持就此作出裁决,等于抹杀中国于南海的主权。

  基金会副主席钱志庸就指出,中国政府由仲裁庭成立开始已表明“不接受、不参与仲裁”,故在没有中方参与下,随后进行程序,包括挑选仲裁团成员等都不符合法律,认为仲裁本身就存在程序错误,故裁决对中国没有约束力,无权强迫中国遵守。他又表示,8日已就上述疑点去信仲裁庭,基金会正考虑就裁决进行后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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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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