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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不能总是姗姗来迟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1
摘要:正义不能总是姗姗来迟

  一起柞水投毒杀人案,13年后沉冤昭雪。2003年被判有期徒刑15年的柯长桂,今年7月1日拿到了法院无罪判决。判决中道出了冤案真相:原判认罪事实错误。杀人动机纯属主观臆断。柯长桂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的结果。

  看到这则新闻,小马飞刀想起一连串名字:聂树斌、佘祥林、呼格吉勒图、杜培武、赵作海……虽然我们常说,迟来的正义也是正义,但如果正义总是姗姗来迟,那就是非正义。因为生命耗不起,公理等不起,世道人心伤不起。

  当然,我们也承认,冤假错案很难完全杜绝。古今中外,只要有案件也许就可能有冤假错案。杜绝不了冤假错案,但可以减少冤假错案。何以减少呢?必须坚持疑罪从无,必须杜绝刑讯逼供,必须祛除有罪推定。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冤假错案都有刑讯逼供的因素在。纵观近些年来的一些冤假错案,如河南“赵作海杀人案”、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案”等,前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没有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虽然这些案件后来靠偶然因素最终得到纠正,但此前审判对司法公信力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永生教授曾统计了20起震惊全国的刑事冤案,没有一起是因为当事人或其亲属提起申诉而启动救济程序的,全是因为出现了真凶或被害人“复活”这种小概率事件,而即便“撞了大运”,纠错过程仍然动辄经历数年之久。

  我们也看到,被冤枉的人都得到了相应的国家赔偿。这也是对当事人的“安慰”,但是再多的国家赔偿也无法弥补对当事人及家庭所受到的伤害。因此,小马飞刀以为,每一起冤案都必须得到纠正,每一起冤案中的责任人都必须受到追究。不过,在现实的司法生态里,对刑讯的究责步履维艰。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轰动一时。早在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就已成立调查组,彻查2003年杭州“5·19”奸杀案的侦查、起诉、审判等全部司法过程中的涉案人员。如今,三年过去了,就是不见调查结果。今年1月,新京报发表评论追问:《调查“女神探”啥时才能完?》

  冤假错案不但需要常态化的纠错,更需要常态化的追责来预防下一个冤假错案的发生。无论是坚持疑罪从无理念,还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程序法治思维,以及确立终身追究制度,都将对提升今后的案件审判质量起到重要作用。追责并公之于众,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只有让法治和正义成为每个案件的起点和终点,才避免悲剧再次上演。如果为了掩饰错判、避免追责而拒绝纠正冤案,只会犯下更大的错误。小马飞刀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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