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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让城市管理更有效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1
摘要:福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让城市管理更有效---

——福泉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侧记

新华网贵阳7月8日电(通讯员 陈春芳)2016年4月的一天,福泉市牛场镇群众王某向福泉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他的邻居某个体工商户播放的促销声音过大,已形成噪音,影响了周边的住户的休息,也影响了孩子的学习,希望综合执法局能处理下。

令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问题就解决了。“太快了,没想到他们办事效率这么高。”说起当初,王某坦言自己并无多少期待,已做好打长期战的准备。过去一段时间,他已经跑了很多部门,问题都没得到彻底的解决。如今,没了噪音的干扰,王某及邻居们生活清净了很多,也安逸了很多。

“在城市综合执法局没成立前,噪音污染案件,环保、公安、城管都在管理和执法,管理部门多,难免会存在交叉执法、推诿扯皮的现象。”福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邱钊告诉笔者,“以往部门推诿扯皮的市容脏乱、噪音扰民、油烟扰民等问题,如今只要群众找到一个部门,就能享受“一站式”解决的便利。”

这是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据了解,2015年,福泉市被确定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以来,根据中央试点精神和省政府的批复要求,福泉市紧紧围绕“精简高效、依法行政、权责一致、职责明晰”的目标,将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责及公安、国土、环保、住建、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的执法职责进行有效整合,成立了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重点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推动执法办案规范化、执法队伍建设正规化。将着力解决权责交叉、重权轻责、多层执法、多头执法的问题,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革中,将如何保障执法效率更高效呢?福泉市是这样做的。整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和城镇燃气管理、工商行政、资源环境、公安交通等15个方面620余项行政处罚权,统一交由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全市拟减少执法机构10余个,将为全市下一步着力解决现行执法中存在的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及交叉执法等问题提供保障。完成全部划转及部分划转的16个方面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清理上报,共计662项,其中行政强制类24项,行政处罚类638项。同时,该市还实行管理执法分离,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分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目前,已对涉及改革的15个政府部门2000余项行政管理权限进行分离,进一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的关系,将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应该管的不想管”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执法效能。

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的是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效率,而这其中一个关键就是执法队伍的建设。在改革过程中,福泉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邀请市内法律界知名律师和专家为干部培训《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夯实法律知识基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互相学实践学”的方式的方式,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5月1日以来,共开展各类培训4次,累计参与人数200人次。

通过种种措施,大大提高了执法水平,自2016年4月1日以来,共进行行政检查840余次,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400余份,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60余起,简易程序案件220余起。重点对两城区“两违建筑”开展集中大型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完成现场勘查及笔录125户,送达停止建设告知书125户,送达自行拆除决定书14户,送达自行拆除催告书2户,自行拆除17户,强制执行65户,面积达2万余平米。案件办理过程中新划转领域违法案件20余起。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农业、水务、酒类生产、粮食等方面,办案覆盖率达到60%以上,部分领域实现了案件办理“零”的突破。

重心沉下去,效能提上来。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福泉市还设置乡镇分局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全市6个乡镇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作为派驻在乡镇,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加挂乡镇城镇综合执法室牌子),从而确保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乡镇有专门机构、专业队伍,推动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同时明确规定执法分局除依法履行执法业务、参与重大应急、 “两违”管控、执法协作等任务以外,原则上不承担乡镇境内的其他社会管理事务,进一步保障乡镇执法分局的工作独立性与专业性。目前6个乡镇分局的人员配备和办公保障已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福泉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邱钊告诉笔者:“一直以来镇级权限‘小马拉大车’,首先就表现在权力在上、责任在下,权责矛盾。在很多方面,乡镇级政府没有执法权、处罚权,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能用。但一旦出现事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仍然要承担很大责任。”

比如,镇里违章建筑、乱搭乱建一度成风,影响恶劣,“镇政府虽能第一时间发现,却因对土地违法案件无权查处而无法及时遏制。国土部门有行政执法权,但人手不足,又不能及时发现制止。”邱钊说说。

如今,镇里有了执法权,镇办执法人员有条件、有能力第一时间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极大地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

此外,在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为减少案件移送程序,充分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无缝衔接,福泉市创新举措,在公安局内设机构中增设了“综合行政执法警察大队”,派驻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于有序推进改革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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