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59名,来自厦门中院、湖里法院、海沧法院 厦门中院首批员额法官进行庄严宣誓。安海涛 摄 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厦法宣)红领带、黑法袍,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昨日,是厦门首批159名员额法官宣誓的日子。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等出席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宣誓仪式。 厦门市首批员额法官共159名,来自厦门中院、湖里法院、海沧法院三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其中,厦门中院员额法官90名,湖里法院39名,海沧法院30名。昨日上午,宣誓仪式同时在3个试点法院举行。在厦门中院现场,院长王成全带领员额法官进行宣誓。 对多数人而言,员额法官还是个生词。那么,什么是员额法官?员额法官与过去的法官有什么不同?怎样成为员额法官?推行员额制有何意义?晨报将一一为您解答。 名词解释 员额法官 目前,大多数法官既要做审判工作,也要做其他辅助工作。实行法院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将他们从繁重的审判辅助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于案件审判。法院要按照案件数量、人口密度、法院设置等因素来固定法官人数,集中行使国家审判权。对在编干警而言,进入员额法官队伍,是荣誉,也意味着肩上的责任更重。 解读 员额法官有何不同? 经过严格考核选拔,拥有审判权 厦门中院法官李隽介绍,员额制将落实“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精神。如办理同一案件的3位法官都是员额法官,审理完案件后,主审法官传出文书,3位员额法官实行共同签署制度,最后由审判长签发出去。这将改变过去实行的审批制,减少对案件的干预。 要想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审判员须经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助理审判员在考试、考核外还要进行面试。 目前,未入额的法官将有5年的过渡期。若5年后还未入额,将不再拥有审判权,转岗成法官助理、行政人员等。 为何要实行员额制? 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根据相关规定,员额法官占所在院在编干警比例为39%,但在首批员额法官遴选中,厦门的这一比例大概在35%。李隽介绍,以中院为例,这4%之差大概是10个名额,是特地为年轻法官留下的成长空间,确保年轻的业务骨干有入额的机会。 同时,员额法官名单里出现了试点法院院长、副院长等院领导的名字。这将有利于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有助于发挥院领导办案的指导示范作用,提高公正司法效率,同时也带动了法官的办案积极性。让优秀法官到一线办案,实现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这便是员额制的初衷之一。 案多人少如何解决? 购买社会服务招聘辅助人员 实行员额制,法官数量势必减少,在当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是否会给案件审判带来影响?李隽告诉记者,推行员额制,实际上是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将他们从繁重的审判辅助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于案件审判。 为缓解案多人少的情形,法院还将争取配备更多辅助人员。下一步,可能会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如书记员等,负责庭审排期、证据交换、接待当事人、诉讼保全等工作,在法官的指导下还可草拟简单的文书,可能的话还将探索职业法官助理。 (海西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