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驻伦敦记者静楠 6月23公投之后,英国成为自1975年以来第一个投票退出欧盟的国家。一石激起千层浪——英镑下跌、黄金上涨、全球市场陷入震荡。各国政要频繁会晤,世界笼罩在英国退欧后的不安情绪中,已有超过两百万人在国会网站上请愿要求举行第二次公投,目前人数还在增长。 如果把欧盟与英国的关系比作一场延续了43年的婚姻,公投之后会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当前“离婚”是否已然成立?在离婚谈判中英国还有哪些选择?谈判空间有多大呢? 凤凰财经驻伦敦记者静楠第一时间连线欧盟问题专家、学者、官员,就当前局势从法律和法理角度做出解析。 受访人: 伦敦金融城政策资源委员会主席包墨凯(摄影/John Park) 凯瑟琳伯纳德教授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欧盟法和劳工法学者(摄影/茹娜) 吕晓飞英国神奇圈律所富尔德律师事务所伦敦分所律师,北大经济学院专业硕士校外导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牛津大学商学院全球高管课程讲师。 二次公投是否可行? 英国脱欧公投结果 新闻背景:6月23日退欧公投,在全英382个投票区中有46,499,537名英国选民登记参加,实质投票人数占登记人数为72.2%(投票率),其中支持脱欧17,410,742人,占比51.9%,支持留欧16,141,241人,占比48.1%。从区域上看,伦敦和苏格兰、北爱尔兰支持留欧;而威尔士以及英格兰中西部地区支持退欧。从年龄上看,老年人退欧比例高于年轻人。笔者截稿前,已有超过两百万人不满公投结果,而响应William Oliver Healey在下议院网站上发起的请愿。请愿要求是:希望下议院设立一个规则——如果投票率低于75%,多数意见未达到60%的公投结果,应该举行第二次公投。 对此,英国国会发言人回应:退欧公投投票率为72.2%,高于上次大选的投票率66.1%,除了高达84.6%的苏格兰独立公投,鲜有有全国性投票率超过70%,退欧公投投票率相对来说高于历次投票。至于是否发起有关第二次公投的辩论,请愿委员会将在下周二讨论。 凤凰财经:退欧公投投票结果双方差距仅有2%,不少选民无法接受简单多数的投票结果。国会关于请愿的规定是,如果有超过十万人的请愿,将被提起议会辩论。但是国会也规定,如果该议题此前刚刚讨论过,或者将来设定了讨论的日程,则可以选择不提交议会讨论。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议会是否应该理会并采取措施? 凯瑟琳伯纳德教授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欧盟法和劳工法学者:请愿制度是由请愿委员会负责的,请愿委员会可以将此请求提交国会辩论。然而,公投结果是有法律约束力的,所以虽然不排除二次投票的可能性,但是立法机构一定会对如何安排这一路径有所顾虑,因为会伤害民主的实质。况且,就算立法增加了此类规定,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也无法适用此次公投。 吕晓飞律师:我的很多金融城朋友看到结果感到伤心、很生气,也有很多人后悔没有去投票,因为退欧增加了很多的不确定性。但是作为一种民主精神,就需要尊重。显然,这个公投是2010年5月卡梅伦上台时就提出来,有六年的时间,经历了双方的讨论和各种电视辩论,和一次历史上参与人数最多的全民公投,如果轻易再来一次公投,那么对于胜利的一方,也会觉得不公平,开此先例,循环往复,贻害无穷。但是在未来与欧盟的谈判中,这样的民意或许可以用作筹码或者台阶。 作为公司法的律师在设计股东协议中,我们可以规定,对于重大事宜需要2/3股东或者多达80%同意才能行,当然是否适用于公投,有待商榷。毕竟,公投已经超出了经济的议题,涉及宪政权利,不能简单比照。 公投不等于退欧 新闻背景:目前的状况是,欧盟中不少领导人敦促英国“尽快走人”。据法新社报导,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Donald Tusk)、欧盟执委会主席荣克(Jean-Claude Juncker)、欧洲议会议长舒尔兹(Martin Schulz)和荷兰总理吕特(Mark Rutte)在布鲁塞尔召开危机紧急磋商作出决定,英国应当立即开启退出欧盟谈判,而不要无谓拖泥带水拖延时间。欧洲议会第一大党团——人民党党团主席韦伯表示,既然英国已经决定脱离欧盟,双方应该立即启动“退出谈判”以便在两年内完成退出程序,并表示在退出谈判过程中英国不应再享有任何特殊待遇。 凤凰财经:这个公投结果到底意味着什么?到底现在英国还在不在欧盟里,目前还需不需履行欧盟义务,什么时候开启退欧的谈判? 凯瑟琳伯纳德教授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欧盟法和劳工法学者:当前的结果只是英国单方投票决定离开欧盟,而并非一投票就自动离开欧盟。因为按照《里斯本条约》尚未走完退出程序之前,英国并没有“马上离开欧盟”,目前仍是欧盟成员国,受到欧盟法的约束。 另外,《里斯本条约》只是处理“离婚”,即厘清二者的法律关系。但是就未来二者将建立什么样的新关系,并没有作出限定。也就是说,先离婚,后再重新交往,也是可以的。当然退欧已经提上日程,欧盟不想拖延。理论上,如果英国迟迟不做出正式通知离开欧盟,英国可以无限期地呆在欧盟里,当然这也不符合退欧派的初衷。英国虽然不会长拖不走,但是英国一定是想谈到一个比较有利的条件,谈好了再通知走人。如果两年时间还不足以达成协议,经过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28个成员国一致同意可以延长。如果延长期还不足以达成协议,英国可能要“净身出户”。 吕晓飞富尔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里斯本条约》第50条的规定,从申请退出一方通知欧盟时起算再经过两年, 条约对“脱欧”方停止适用。英国需要率先就退出欧盟的决定正式通知到欧盟,并有两年时间就退出事宜进行谈判。换言之,现在主动权掌握在英国手中,什么时候英国告诉欧盟,什么时候才启动两年程序。非常有意思的是,从什么时候起算这两年,是有回旋余地的。当下,欧盟也不想拖得太长给其他国家示范效应,所以催促英国要走就早走。卡梅伦还有三个月才离开唐宁街,在新的首相到位之前还有得谈。 退欧危机中的潜在机会 凤凰财经:不管争论退欧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目前在既定的结果下,如何积极地看待退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