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5日)上午,召开“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田萍介绍有关情况。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目前,我省已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运行机制。截止2016年5月,全省共建成82个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111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1744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陕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田萍在今天(7月5日)举行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年底,陕西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的建设目标。 整合司法行政综合职能 提供一站式提供法律服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要求,2014年,陕西省全面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16年底,将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据介绍,陕西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机整合了司法行政的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职能,实现了由分散提供法律服务向集中、一站式提供法律服务转变,由提供单一的法律服务向提供综合性、多功能性法律服务转变。 在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基层辐射,极大地缓解了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带来的供需矛盾。据统计,两年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开展法治宣传156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589件,办理公益性法律事务108631件。 着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已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政府投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我们将突出共享发展主题,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坚持政府统筹,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职能,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和发展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田萍说。 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组织网络全覆盖,实现实体服务平台一站通。建立健全全省、市、县(区)、镇(街办)、村(社区)“五级联动机制”,明确职责,以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管理协调枢纽,重点打造乡镇(街道)一线公共法律服务站综合平台,全力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健全完善便民服务工作机制,设立便民服务窗口、联系点、工作站,拓展服务申请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推动建立为老弱病残等当事人服务的绿色通道,着力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有效满足城乡基层群众公共法律服务新需求。 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新途径 将开通网络远程服务 全省“12348”法律援助专线将逐步整合优化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除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外,扩充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咨询服务功能,派驻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专人值守,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此外,按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打造省、市、县、乡信息化通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利用网络、微信、手机客户端等远程服务手段,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新路径,引导大中城市优质法律服务资源通过网络咨询、答疑、培训等形式直接服务贫困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