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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 出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具备的资格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10
摘要:国家司法考试: 出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具备的资格,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成绩 民族语言

国家司法考试是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试卷一“综合知识”、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

今年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证书分为A、B、C三类,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B 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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