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6月24日电 23日,从山西省司法厅发布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的公告。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申请人应于7月20日至25日,前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放宽地区户口簿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与本人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申请人,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据悉,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的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张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