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泰桓为参加奥运做最后努力 讯 7月5日是各个国家通知国际泳联本国有资格参加奥运会选手达标人员名单的日子,但是在报名期限过后,国际泳联依旧没有收到大韩体育协会和大韩游泳联盟的第一份达标选手名单。 这还是韩国游泳协会第一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FINA送交名单,知情人士认为,这和朴泰桓的参赛资格问题有着直接关联。 朴泰桓在3月结束了18个月的禁赛,4月参加韩国国内的东亚游泳大会,突破了男子100米、200米、400米和1500米四个项目的奥运会A标,不过大韩体育协会以国内的规定为理由,禁止朴泰桓出场参加里约奥运会。为此,朴泰桓将大韩体育协会告上了国内以及国际体育仲裁法庭。 朴泰桓在4月26日向国际体育法庭(CAS)提起诉讼,称韩国奥委会(KOC)和韩国泳联此举是“二重处罚”,并向首尔东部地方法院起诉KOC。首尔东部地方法院日前作出裁决,判定朴泰桓具有奥运参赛资格,KOC禁止其参赛属于“二重处罚”,KOC必须遵守CAS的判决。韩国奥委会(KOC)日前特别发出声明,澄清外界关于“KOC故意拖延处理朴泰桓事件的时间”的传闻并不属实,“在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的裁决下达后,我们会迅速采取措施对应。 负责此案的裁判官表示,KOC认为尊重国内法院的判决是“要遵守CAS下达的判决,但其实是KOC的误解。我们认定KOC禁止朴泰桓参赛属于二重处罚,他具有奥运参赛资格——不管CAS的判决如何,都不会影响朴泰桓的参赛资格。如果KOC依然禁止他参赛的话,从广义上讲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