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荃湾警区的男警员于去年七月处理一宗案件时,涉嫌修改证人供词,擅自在该证人的口供上多加一句说话,日前被新界南总区重案组拘捕,控以一项企图妨 碍司法公正罪,案件昨在荃湾法院提堂。 称需聘律师 押后预审 男警不认罪,法庭将案押后至二月十七日预审,期间被告获准以二千元保释候讯。 四十三岁被告温志炜,控罪书上并未有列明其职业,控罪指他于去年七月十三日,在证人锺伟祥于该日所录取的口供内,未获锺伟祥的知悉及同意下,增加一句「我係唔同意锺廸显驾驶我部车」,藉以企图妨碍司法公正。 被告昨无律师代表,但表示将聘律师抗辩,裁判官提醒他尽快落实,否则若然拖延审讯,法庭会罚被 告支付堂费。聆讯完毕后,被告未有即时交出保释金,并在数名亲友护送下使用职员通道,在法院后门登上私家车离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