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周口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9
摘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举行。现将周口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

(1)报名人员应当按规定的格式要求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蓝底、无妆、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

(2)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须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2、网上交纳考务费。

2016河南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定为24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报名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3、网上下载准考证。

凡在2016/0204/197034.html">周口市报名的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和经现场个人信息采集后,可于20169月9日至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现场指纹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3日至22日,报名人员到周口市司法局203房间进行现场指纹信息采集。

1、现场采集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

(2)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

(3)本人毕业证书;

(4)网上打印的报名凭证

(5)本人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6)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

(7)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8)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9)持军队院校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现场个人信息采集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将于7月10日在周口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三、咨询电话及网址:

责任编辑:国平

上一篇:扎实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

下一篇:没有了

最火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