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新闻网-法治讯:“法官我知道错了,我给你打电话说狠话,我以为我厉害点儿法院就不能拿我怎么样了,现在我才知道我这个想法是多错误,我马上就把案款交上!”说这话的人是被执行人李某。 案件要追溯到2013年的12月,李某在王某经营的兽药店里买了若干兽药,当时李某给王某出具了共计3万元的欠条。之后王某多次索要,李某都没有给付。2015年12月,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将李某告上了法庭。经法庭审理,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欠款。但是李某仍然没有如期履行义务。2016年5月,王某申请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员第一时间向申请人王某了解案情。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现居黑龙江省宁安市镜泊乡,执行员给被执行人打电话通知其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但是李某拒不到庭,在电话里的态度也十分蛮横。 执行员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鸡舍并预扣留了承租人尚未交纳的鸡舍租金,但是李某多方设置障碍,致使承租鸡舍的租户放弃继续租鸡舍。 2016年6月15日凌晨2点30分,在执行二科科长潘景春的带领下,执行员郭玉鑫、范长春、马笑耕、孙毅超等人从敦化市驱车赶往黑龙江省宁安市镜泊乡,到达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子时已是清晨5点,在村口,遇到了要去给地喷洒农药的李某,执行员向其表明身份后,李某称自己一分钱没有,有也不会给。执行员将李某带回敦化法院。 执行员告诉李某,如果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会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给其讲明。同时执行员多次给其做工作,但李某均表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因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阻碍执行、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法院依法将其进行司法拘留。将李某拘留的第 二天,李某的家人就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员,称李某现在知道自己错了,他们马上就会交纳案款。在看守所里,李某声泪俱下的向执行员承认错误,承认自己不应无视 法律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应对执行员的态度蛮横,还阻碍执行、抗拒执行。考虑到李某已履行法律义务并且认错态度良好,法院依法对李某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姜新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