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业界动态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万科独董华生评法学家支持华润:受人委托替人消灾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9
摘要:7月5日早间,针对华润昨日官方微信发布的《617万科重组预案是否获通过?法学专家论证会形成了最权威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法律意见书》),万科独立董事华生在其个人微博中回应如下: 华润发布江平等13位法学大佬全面支持其诉求。评:法官判案也得先听原

万科独董华生评法学家支持华润:受人委托替人消灾

  7月5日早间,针对华润昨日官方微信发布的《617万科重组预案是否获通过?法学专家论证会形成了最权威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法律意见书》),万科独立董事华生在其个人微博中回应如下:

  华润发布江平等13位法学大佬全面支持其诉求。评:法官判案也得先听原告再听被告。这些教授真是受人委托替人消灾。被请去开个半天会,就敢给委托方背书没有一致行动人关系。听人说有独董在自己博客上随便发布公司机密,不查证就判违规。这些老先生们若当法官不知得出多少冤假错案。真是可惜了一世英!

  此前,华生在《上海证券报》发布《我为什么不支持大股东意见》系列文章,披露万科董事会会议内幕,以及对万科管理层、华润提出批评与期待。

  昨日晚6点,华润集团官方微信号发布《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称7月3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会同北大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邀请国内13位权威法学专家召开了“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

  论证会形成了四点法律意见:

  1.独董张利平提出“回避表决”的理由不符合法律及《万科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6.17董事会决议实际上并未有效行程,按照现行法的规定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2.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迄今为止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暂无证据表明华润公司与宝能公司应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3.股权分散且以创始人为管理核心的上市公司要避免产生内部人控制、忽视股东合理诉求与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

  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守法律、章程及公司内部规定,董事(含独董)个体不宜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泄露公司秘密。

  这些专家,都是中国法学界的顶级专家,还包括法学界泰斗江平。

万科独董华生评法学家支持华润:受人委托替人消灾

万科独董华生评法学家支持华润:受人委托替人消灾

(界面记者 罗强)

万科内部静观宝能举动:前海人寿继续收购股票

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实举报 5问华润宝能

万科股权之争硝烟背后:轨道+物业模式正兴起

万科A复牌后 宝能系资金能承受多大跌幅?

董事会议事新规则亮相 万科股权之争将改变走向?

责任编辑:国平

上一篇:中国拖挂房车上路必须了解的法规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