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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股权之争白热化:法学专家为华润“背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8
摘要:4日晚间6点左右,华润官方微信号发一则名为《6.17万科重组预案是否获通过?法律专家论证会形成了最权威的法律意见书》,将万科股权大战推上一个新高潮。而这份隐

【万科股权之争白热化:法学专家为华润“背书”?】就在上周外界感觉万科A(000002.SZ)股权争夺大战稍显“暖意”之时,这周一各方的集中出招让这场“战役”进入到白热化阶段。而在这升级的剧情中,华润发出的13位法律专家意见书成为市场的争论点。(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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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上周外界感觉万科A(000002.SZ)股权争夺大战稍显“暖意”之时,这周一各方的集中出招让这场“战役”进入到白热化阶段。而在这升级的剧情中,华润发出的13位法律专家意见书成为市场的争论点。

  “华润是否是背后的委托人?”在多位证券律师看来,律所组织专家出具法律意见一般需要当事人委托,而目前《专家意见书》中并未表明具体委托当事人,而论证的观点又具有“站边”的嫌疑,这样的意见书在独立性和中立性方面有待商榷,所以论证结果也不予评论。

  有观点猜测这种“专家评审”背后可能存有“商业交易”。多位律师则认为,对于处于风口浪尖的事件,专家发表意见无可厚非,即便是收费也可、站在对方立场也可,但是不应该隐蔽,不应该打着中立的旗号引导舆论,“专家应该珍惜自己的羽毛”。

  与此同时,万科方面也被曝出出招应对股权争夺战。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各方的对战已经进入到法律的框架下,有可能后续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

  背后委托人是谁?

  4日晚间6点左右,华润官方微信号发一则名为《6.17万科重组预案是否获通过?法律专家论证会形成了最权威的法律意见书》,将万科股权大战推上一个新高潮。而这份隐蔽了委托方、打着中立“幌子”的《专家意见书》备受争议。

  据了解,7月3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下称“竞天公诚”)会同北京大学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邀请国内13位权威法学专家召开了“万科股权争议论证会”,就董事会决议效力、一致行动人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讨。

  根据《专家意见书》,专家们在论证后形成了四点法律意见:一是,独立董事张利平提出回避表决的理由不符合法律及《万科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6·17董事会决议实际上并未有效形成,按照现行法的规定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二是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以及迄今为止公开披露的信息来看,暂无证据表明华润公司与宝能公司应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三是、股权分散且以创始人为管理核心的上市公司要避免产生内部人控制、忽视股东合理诉求与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四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守法律、章程及公司内部规定,董事(含独立董事)个体不宜擅自披露未公开信息,泄露公司秘密。

  “民间的论证代表一部分法学家看法,这个无可非议,大家都有言论自由权。但是现在的疑问在于,这个会是否是华润委托的。”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若上述意见书是华润委托的,考虑到这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关系,则不方便做详细表态,“我没有任何倾向性”。

  多位证券律师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一般律师事务所组织专家出具评审意见,也是需要以当事人委托为前提,但目前意见书中并没有表明具体委托当事人,只是猜测背后的当事人可能是华润。

  就此,本报尝试联系《专家意见书》中的律所委托方竞天公诚,但其相关人士回应记者提出的问题时显得有些支支吾吾,并表示不知情具体事宜。

  而此次论证会的组织者竞天公诚此前也被卷入违规传闻。就在6月下旬,有市场传闻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停止该律所的相关材料。对此,另一涉事方西南证券(600369.SH)已公告证明此事。此外,竞天公诚在2014年时因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而被证监会处罚。

  论证意见公正性遭质疑

  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看来,法律专家在发布意见书时的独立性和中立性还有待商榷,所以对于专家的论证结果则不方便予以评论。

  “从上下文推测,专家是站在了一方的,但目前又没有明确披露出是站在哪一方的,所以这就是专家意见书的隐蔽和不合适的地方。”在臧小丽看来,一般法律专家受到委托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需要表明出自身的立场,如果立场有问题,也无法证明结论的客观性。

  在这份《专家意见书》的最后还有13位专家的手写签名,似有“背书”之意。而有社交媒体截图显示,参与其中的中国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孙宪忠指出这份材料违背了他的意见,“基本内容超过了我的看法”。对此,本报记者尝试求证并了解详情,但孙宪忠以“越说越乱”拒绝接受采访。

  有资深律师表示,之所以出现出现签字意见被质疑,很可能是因为“先签字、后补充完善意见内容”的方式导致的,“孙老师本身是很谨慎的,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但在一位广东的证券律师看来,一般作为谨慎的法律界人士或者社会名人,在签字以前应该是对所签订的资料内容有所审核。

  华生5日上午就“华润发布江平等13位法学大佬全面支持其诉求”发布微博称,“法官判案也得先听原告再听被告。这些教授真是受人委托替人消灾。被请去开个半天会,就敢给委托方背书没有一致行动人关系。听人说有独董在自己博客上随便发布公司机密,不查证就判违规。这些老先生们若当法官不知得出多少冤假错案。真是可惜了一世英名!”

  有市场观点猜测,这种“专家评审”背后存有备受争议的“商业交易”。一位北方的证券律师向本报记者透露,在实践中好多专家出意见书是收钱的,涉及到商业交易,收钱也无可厚非,但不要以中立的幌子来引导舆论。“华润发出的这个专家论证有没有收钱不好猜测。”其同时称,法律专家出具意见收费,一般会站在客户和法律的角度来考虑,如果是争议的事件,律师接受委托必须要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是摆明立场的。

  对于这份13位律师签名出具的《专家意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臧小丽认为,专家意见书在法律上来讲不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只能说给法院做参考意见,法官评判也是要看原告以及被告双方的陈述从而做出客观的审判。

  万科也急出招

  对于华润所发布的《专家意见书》中提及的张利平回避表决是否合法问题,在7月1日晚间万科方面曾发布其以及律师事务所针对深交所问函有所回复。

  对于张利平是否需要回避的理由,万科A方面和华润方面的依据并不一样。就万科A方面而言,其主要是认为,张利平任职的公司正在与万科A洽售在中国的一个大型商业物业项目,而引进收购标的与前述项目合作具有内在关联性,所以应该回避;而华润的依据点主要在于,认为张利平与深圳地铁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必要回避,所以违法回避属于验证的程序性瑕疵,根据《公司法》第22条第2款,可以再决议日起60日内申请撤销相关董事会决议。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