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已付全款 提车又要加钱 网络配图 中国江苏网7月8日讯 俗话说,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可我市一位消费者,买车时已一次性支付了全款,提车时,商家竟突然要加价。近日,气愤的戴女士向我市消协求助。 今年6月,戴女士在新北区黄河路一家汽车4S店看中了一款新车,工作人员称,本款车目前店内没有现货,可以先付钱订购,等车到了直接开走。 于是,戴女士和4S店签订了购车合同,一次性全款付清了车钱。几天前,4S店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戴女士提车。戴女士满心欢喜地前往,没想到4S店却称,工作 人员疏忽算错了车价,戴女士必须再支付1000元才能提车。戴女士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就应当按合同上写的金额支付车款。协商无效后,戴女士向市消 协求助。 新北区消协龙虎塘分会工作人员随后介入调解。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 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双方应该按合同上标明的价格进行交易,不应该擅自变更价格。经调解,4S店同意按照合同上 的金额进行交易,4S店负责人为该店工作人员的失误向戴女士赔礼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