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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执法”效果再好也是违法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8
摘要:假警察“执法”效果再好也是违法,警察 执法 警服

(原标题:假警察执法”效果再好也是违法)

近几个月来,312国道甘肃榆中清和段维修改造施工,由于道路先天设计较窄,加之车流量大,交通拥堵情况严重。为了确保畅通,施工单位想出“妙招”,购买了10余套“山寨”警服发放给工人,冒充警察指挥交通。假警察在风吹日晒下工作,很辛苦,也取得不错效果。但是,由于他们行为举止不像警察,遭人举报,在记者调查面前,不得不承认自己实际是工地工人。(7月1日中国甘肃网)

这则新闻很有点“黑色幽默”的意味。一般而言,身穿“山寨”警服的假警察,利用的是人民警察的权威,干的是违法乱纪的勾当,图的是见不得人的利益。而312国道上的10余名假警察,干的是疏导车辆工作,图的是交通执法的盲点不再堵车,求的是附近百姓及路过司机不再受塞车之苦。他们身穿“山寨”警服,无非是期望利用百姓对警察的信任,提高“执法”效果。一句话,这帮假警察干的是真好事。

工地工人为何要冒充警察,一本正经地在国道上“执法”呢?估计是有关方面有“难言之隐”。长时间的塞车,影响百姓出行,也影响维修工程施工,派人现场疏导车辆是应急举措之一。而交警部门鉴于人手不足,无法派出交警或协警长期驻点疏导交通。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安排专人现场疏导,是不得已而为之。而为了提高疏导效率,便让工人穿上“山寨”警服,堂而皇之地上路“执法”,而且一干就是几个月。

各方的“难言之隐”或许可以理解,假警察在大热天下的“执法”工作也确实辛苦,他们的“执法”效果看来也不错。但是,不得不说,假警察的“执法”是违法的,其“执法”效果再好,也难以撇清违法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制服和警用标志属于人民警察依法行使权力专用,非法持有、使用人民警察制服和标志的,属违法行为。工地工人显然无权穿上警服去疏导交通,哪怕是“山寨”版的警服,穿上之后,不管出来干的是好事还是坏事,均已违法在先,这一点毋庸置疑。其“执法”的行为有利于社会,而且效果还不错,只能是考虑处罚时,可以认定其有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的情节,而不影响其违法行为的定性。

假警察上路疏导交通,充满“黑色幽默”的背后,是有关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现实。施工单位认为只要是为了方便办好事,穿一件“山寨”警服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当地交警部门虽然还没有对此事作正式回应,但一帮假警察在交通要道“执法”几个月,想撇清责任恐怕并不容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许是面对人手不足窘境的无奈之举。好心办坏事令人遗憾,违法办好事也不应该。假警察们还是脱下“山寨”警服吧,合法疏导交通总比违法“执法”强,哪怕效果差一些,也会得到大家的理解和尊重,也要来得光明正大。

文/徐林生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