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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必须公正打击“官老赖”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8
摘要:执法机关必须公正打击“官老赖”

  “公职人员上了老赖榜,还是个领导!”昨日上午,有网友发现,在近期公布的一批老赖榜中,神木县农业局副局长杨艳赫然在列。华商报记者从榆林中院执行局获悉,杨艳和丈夫高忠智涉及民间借贷,本息共计约300万元未能偿还。(7月7日华商报)

  往日老赖上榜,多见经营性“商老赖”。如今,在神木县出了升级版“官老赖”——农业局副局长杨赫然与丈夫双双上榜。据新闻称,是她从事煤矿经营的丈夫民间借贷,有偿还能力而不如数归还。这位副局长是承担了民事法律共同责任。

  “官老赖”比起“商老赖”赖得更有特征。他们手中有公权,以权势赖账赖得理直气壮,嚣张的官老赖甚至动用公权打击和迫害债权人。执法机关与官老赖关起门是一家人,有时官老赖还官居上位,免不了胳膀肘子往里歪。

  执法机关与官老赖同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而债权人多为平民百姓。弱势的债权人与强势的官老赖之间,能否在法律面前拥有平等权,取决于执法人员忠于法律,而不是屈服于官本位。

  官老赖神木农业局副局长上榜,改变了打击老赖“法不上大夫”的传统。依照法律,凡是违反而不执行法律判决者,不论职务高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需经层层级级审查批准,执法机关都可以经绿色通道上榜公布。

  纵观官老赖劣迹斑斑,涉及项目建设、公款消费、银行借贷等多个领域。项目建设与承建单位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形成的三角债转嫁成农民工欠薪。公款消费打白条,千年不还,万年不赖,吃垮了酒店。有的银企巨额债务,按国外惯例成为“倒闭衙门”。对这样的政府官老赖,理应登上老赖榜示众,并影响其政绩考核和任用。

  执法机关只有公平、公正、公开毫不留情地惩治官老赖,而且不受人治左右,建设法治、诚信社会才大有希望。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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