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的重中之重,也是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根本遵循。如何严以用权?关键是做到“五要五不要”。 要一心为公,不要私心作祟。古人云,“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对“关键少数”而言,衡量党性强弱的尺子是公、私二字,检验用权成效的标杆亦是公、私二字。手中权力是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还是拿来夹带私利、中饱私囊、谋取私情,完全取决于本心。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谨记党员姓党、为民之使命须臾不可忘记,公权姓公、治国之公器丝毫不容私用,始终把公私分明作为人生基本操守,把公而忘私当作为官最高境界,正确处理公与私、情与法、得与失的关系,用权“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严防“轻重有别”,不搞“厚此薄彼”,公道坦荡、刚正不阿,守牢公私分界线。 要阳光透明,不要暗箱操作。只有将权力置于阳光下,才能消除滥用、私用公权的“腐败微生物”。实现透明用权、阳光用权重在公开。清单公开。以权力清单让政府“瘦身”,以责任清单让政府“强身”,以负面清单让政府“归位”,揭开权力的神秘面纱,打开权力封闭运行的“黑箱”,促使隐性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流程公开。逐步公开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行政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等职责权限,使政府体系上下层级之间事权划分泾渭分明,让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呈现在阳光下。决策公开。把重大决策事前、事中、事后整个过程纳入公开范围,全面落实公众参与的决策程序,摆出一杆“公平秤”,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参与感和获得感。 要依法依规,不要随意任性。权由法定、权依法使。任何人不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一旦目无法纪、恣意行事,将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领导干部用权,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碰触,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一方面,心中高悬法律明镜。牢固树立法治至上理念,发自内心地拥护、尊崇法律权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护法,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另一方面,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以法律为准绳来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用法律的武器推动工作,走出“权力管理”误区,开创“法治管理”新模式。 要发扬民主,不要独断专行。擅权专断、蛮横霸道,只会挫伤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议事“一言堂”、拍板“家长制”,只会让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沦为空谈。只有最大范围吸纳不同意见建议,最大程度凝聚集体智慧力量,才能让权力运行得更科学、更规范、更有效。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清醒认识到自己是党组织中的一员,决不能无视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必须严格遵守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一律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防止出现独断专行;必须不断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块使,既相互尊重、又相互补位,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要包容豁达,不要排斥监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再微小的权力,如果缺少监督,也有可能导致腐败。认为“提意见就是唱反调、说缺点就是过不去”,实质是对权力夜郎自大式的自负;觉得“自身清白无需监督,高度信任就不必监督”,实质是对监督一叶障目式的偏见。其实,领导干部真正的胸襟在于容忍批评声音,真正的自信在于自觉接受监督,真正的智慧在于做到从谏如流。每一名领导干部都应当明白,接受监督是天经地义的,敞开心扉、襟怀坦荡,自觉把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倾听不同声音,让监督的“探照灯”全天候开启,从而不断咨诹善道、察纳雅言,修枝剪叶、改造提高,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作者系中共咸阳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b)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