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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小林出任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7-07
摘要:(记者 李爱平)2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布小林被补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会议同时补选布小林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中新网呼和浩特6月23日电 (记者 李爱平)2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布小林被补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主席,会议同时补选布小林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布小林,女,蒙古族,1958年8月生。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6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2016年3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任命布小林为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代主席。

  公开资料显示,布小林于1976年至1980年当过知青、战士,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习,曾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内蒙古大学法律系做教师。

  2004年至今,布小林先后出任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代主席,内蒙古自治区主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完)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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